個人所有制

個人所有制指生產資料歸個人占有的一種所有制形式。就這種所有制的性質來說,它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指小生產者的私有制。這種性質的個人所有制是以勞動者個人對他的生產資料的私有權為基礎的。作為小生產者,他一方面占有生產資料和產品,是私有者;另一方面,他又自己參加勞動,是勞動者。二是指社會主義制度下消費品歸各個社會成員所有。三是指社會主義的生產資料公有制。馬克思在談到資本主義私有制被社會主義公有制所代替時指出:“這種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資本主義時代的成就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在協作和對土地及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資本論》第1卷第832頁)這裡所說的“個人所有制”,顯然不是小生產者的私有制,也不是消費品的個人所有制,因為馬克思在這裡不是用消費品的個人所有制來代替生產資料的資本主義私有制。其實,這裡的“個人所有制”是指生產資料歸聯合起來的每個個人所有。就是說,“許多工具應當受每一個人的支配,而財產則受所有的個人支配”。(《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75頁)因此,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實質上就是作為聯合勞動者的個人所有制。只不過它不是小生產者私有制的簡單重複,而是每個勞動者個人以聯合體一員的身分對生產資料進行占有,也就是說,它是聯合起來的個人所有制。

個人所有制指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個人所有制。由馬克思提出。他在分析資本主義積累的歷史趨勢時指出,資本主義私有制是對小私有制的否定,“但資本主義生產由於自然過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對自身的否定。這是否定的否定。這種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資本主義時代的成就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在協作和對土地及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頁)對這種個人所有制長期存在著爭論,主要有三種看法:(1)指個人消費品所有制。其論據是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歪曲馬克思關於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的論斷時指出:“對任何一個懂德語的人來說,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個人所有制包括產品即消費品。”(同上書第20卷第143頁)(2)指生產資料公有制。認為消費品個人所有制在資本主義制度下也存在,談不上“重新建立”。而馬克思所說的個人所有制是作為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對立物提出來的,是對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否定,應是生產資料公有制。持反對意見的人則認為,馬克思在上文已指出在“生產資料共同占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如果個人所有制指生產資料公有制是同義反覆。(3)指勞動力個人所有制。因為生產資料已屬公有,生產條件中只剩下勞動力,個人所有制只能指勞動力個人所有制。持反對意見的人則認為,馬克思從未論述過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勞動力個人所有制。如果有,那么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都存在勞動力個人所有制,就談不上“否定之否定”,更不能用社會主義的勞動力個人所有制去否定資本主義私有制。還有人認為,個人所有制的客體不是物而是勞動,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就是要否定資本主義條件下的勞動占有關係,建立新型的勞動占有關係,重新確立勞動者對自己勞動的自主權,即在更高層次上重新恢復自主勞動。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還有人藉口全民所有制企業產權關係不明晰,歪曲馬克思這一科學論斷,主張把全民財產個人化,實即私有化,這顯然是違背馬克思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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