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修文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築委廳字〔2010〕43號)和《中共修文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修黨發〔2010〕6號),設立修文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 將原縣衛生局職責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責整合,劃入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三)加強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四)增加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藥品法典,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職責。

(五)增加衛生應急管理等職責。

(六)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合管理等職責。

(七)增加社區衛生服務綜合管理等職責。

(八)將原衛生局婦幼保健職能劃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主要職責

修文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醫療衛生、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衛生和食品藥品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工作措施;擬定衛生、食品安全相關實施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定本縣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具體意見,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本縣補充目錄的建議。

(三)統籌協調與規劃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組織實施區域衛生規劃,負責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網路建設。

(四)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組織實施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定衛生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依法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組織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指導全縣中醫工作。

(九)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的監督管理。

(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檢測工作,按規定發布有關信息。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擬定縣醫藥衛生科技、醫學人才、醫學教育發展規劃,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指導醫學科技術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十三)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協助做好計畫生育的技術服務監督管理和婦幼保健的技術指導。

(十四)承擔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擔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修文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應急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調研和管理相關日常工作,制訂相關工作制度;協助局領導協調、督促各科室業務工作和領導批示的督辦工作,草擬年度計畫、年終總結和有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黨務、統戰、工會、信訪穩定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各單位機構編制、工資、目標管理、考核、人員調配等人事工作;負責全系統退離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醫療衛生單位行風建設和幹部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指導醫療衛生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值班的安排和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和提案的登記、分辦和督辦工作;負責管理、調度局機關車輛。貫徹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全縣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承辦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 規劃財務科

負責擬定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全縣衛生部門醫療器械裝備的管理和計畫;負責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衛生人員基礎信息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縣衛生部門物價管理與監督;組織擬訂全縣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編制衛生行政部門預算,協調利用各種資金搞好衛生建設;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財務統計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申報及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衛生系統會計委派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經濟管理和審計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醫政科(縣獻血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醫政管理工作,制定全縣醫療機構設定規劃、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醫療機構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機構、血站、單採血漿站等執業許可及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糾紛的協調處理工作;做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準入審批、執業醫師報考及註冊登記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事件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救護;協助公共衛生應急處理辦公室做好突發性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負責全縣社會辦醫、個體辦醫的巨觀管理;負責醫院分級管理工作的規劃、指導和評審。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擬定城市醫療支援農村醫療工作的意見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擬定和實施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參與制訂全縣中醫規章和相應政策,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所有中醫機構執業活動的審核、審批和管理。

組織無償獻血工作,負責血液質量管理;協助行業社團開展工作,積極做好衛生援外、徵兵、體檢、醫療支邊、支農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其他工作任務。

(四)公共衛生監督管理科

擬定全縣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的監督管理,督辦有關衛生違法案件。

負責衛生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承擔衛生和食品藥品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農村衛生管理科

負責擬訂農村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的規劃和相關落實措施,指導基層落實國家關於農村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綜合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依法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制定全縣醫學科技、人才教育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縣衛生技術人員的醫學繼續教育和醫學科技成果鑑定、推廣及套用;負責全系統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及表彰的評定工作,督促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考(評)聘及衛生專業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

擬定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督促國家有關急慢性傳染病、流行性疾病和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規、規劃和防治方案的執行;負責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並組織實施;協助縣計生局做好計畫生育的技術服務監督管理和婦幼保健機構的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對全縣初級衛生保健、地方病防治工作、防治愛滋病的有關工作進行管理。

負責示範鄉鎮衛生院的創建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定全縣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具體措施。

(六)食品綜合監督管理科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制定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縣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授權,組織協調開展轄區內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執行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上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

負責餐飲服務行政許可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並監督指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有關監管工作信息;組織開展餐飲服務活動從業人員法律、法規及有關食品安全管理規範和標準的培訓;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七)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在本轄區內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轄區內制售、使用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等的違法行為和責任人;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及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藥用包裝材料的法定標準;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等特殊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負責對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配合上級部門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企業的資格初審工作;監測藥品廣告;承擔藥品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藥品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及農村藥品“兩網”人員培訓工作。履行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八)修文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全縣愛國衛生工作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計畫,統籌協調各委員部門工作職責的落實;組織實施農村改水、改廁工作;擬定全縣健康教育規劃,負責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除害防病工作。統籌協調全縣農村、鄉鎮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

人員編制

修文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長兼)。正副科(室)長(主任)7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由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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