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費用法

修復費用法是以修復機器設備的實體性貶值使之達到全新狀態所需要支出的金額,來估測被修復機器設備實體性貶值的一種方法。 修復費用法是利用恢復資產功能所支出的費用金額來直接估算資產實體性貶值的一種方法,所謂修復費用包括資產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或者修復、改造、停工損失等費用支出。如果資產可以通過修復恢復到其全新狀念,可以認為資產的實體性損耗等於其修復費用。 由以上定義式可知,評價成新率評定方法好壞的關鍵在於看其是否準確地反映了設備的有形損耗。用修復費用法評定成新率的公式為CRx=1-——(1)PQ式中C為修復費用,PQ為重置全價,它是復原重置全價中扣除了功能性陳舊部件的重置成本後的餘額。

有形損耗

設備的有形損耗是指設備在使用或閒置一段時間後,由於物理或化學等原因導致的設備交換價值的降低。設備發生有形損耗後表現為設備實物技術狀態的逐漸劣化和使用價值的降低,其產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兩下:

一是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各零件配合表面因磨擦、振動、疲勞等產生磨損。

二是設備在閒置過程中,由於自然力的作用使設備發生磨損、腐蝕、老化,從而導致設備工作精度喪失和工作能力下降。

1.有形損耗的分類

設備各組成要素由於材料不同,使用過程中的磨損速度不同,在評估基準日的替換程度也不同。在評估基準日各零部件據其磨損程度大致可分為三組:一是完全磨損不能繼續使用但可修復或更換的零部件;二是未完全損壞可以繼續使用但壽命小於設備經濟壽命的零部件;三是未完全損壞可以繼續使用但壽命大於或等於設備的經濟壽命的零部件。只有處於第一種情況的零部件才是可修復的,因為只有當對零部件的修復不僅在技術上可行而且在經濟上划算的時候才稱其為可修復。故根據零件是否可修復可將設備的有形損耗分為以下幾類:

(1)可修復的有形損耗dpc:可修復的有形損耗是由可修復的零部件的磨損導致的設備交換價值的降低。

(2)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dpi: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由不可修復的零部件的磨損導致的設備交換價值的降低。

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dpi又可根據部件使用時間的長短分為不可修復的長期有形損耗dpiL和不可修復的短期有形損耗dpis,發生dpiL的部分是物理壽命和待評估設備的經濟壽命相一致或更長的部件,發生dpis的部件是物理壽命比待評估設備的經濟壽命要短的部件。

將有形損耗如上進行劃分後,待評估設備的有形損耗為上述幾中損耗之和。

2.有形損耗的計量

(1)可修復有形損耗dpc的計量模型

顯而易見,可修復的零部件發生損耗後,對損耗的補償就是修理,修復費用反映了可修復有形損耗的大小,故dpc可以通過計算可修復部件的修復費用或更換費用得到。公式為:

npc

dpc=∑Cpcj

j=1

式中,Cpcj為修復第j個可修復的零部件所需的費用,npc為可修復零部件的數目。

(2)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dpi的計量模型

NLpi  tLj

dpiL =∑PLpij.——————

j=1  T

Nspi  tsj

dpis=∑Pspij.——————

j=1 Tsj

其中,NLpi、PLpij、tLj和T分別為發生dpiL的部件個數、第j個部件的復原重置成本、第j個部件的實際已用年限和設備的經濟壽命。Nspi、Pspij、tsj和Tsj分別為發生dpis的部件個數及第j個部件的復原重置成本、第j個部件的實際已用年限和部件的物理壽命。

設備的不可修復的短期有形損耗是暫時的,因為某一時刻的不可修復的短期有形損耗在未來某個時刻總是可修復的,不可修復的短期有形損耗總是向著可修復的有形損耗轉化。

修復費用C

修復費用是將設備修復到使其達到性能要求所需的費用,其中既包括了修復可修復的有形損耗所花的費用,也可能包括了修復可修復的功能性損耗所花的費用。但因為成新僅僅反映了設備的有形損耗,故公式(1)中的C應為修復可修復的有形損耗所花的費用。

方法分析

如前所述,評定成新率評估方法準確與否的關鍵在於看它是否準確客觀地反映了設備的有形損耗(包括可修復的有形損耗和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因為成新率不僅與可修復的損耗有關,還與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有關,從這個角度講,公式(1)的評估結果偏高。

修復費用法

由以上方法分析對(1)式進行改進,改進後的修復費用法公式為

C

Rx=a-——··············(2)

PQ

上式,a為花費修復費用C後設備可修復的程度,考慮a出發點在於:設備修理後,即使精度完全恢復到原來,也可能因為設備剛性、安全性、可靠性、使用年限等方面的性能下降使設備修理後的性能低於全新時設備的性能,使設備不可能100%地恢復到原來的新度。這主要是由設備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決定的。

(2)式中a的確定方法有兩種:

1.由專家通過技術鑑定手段,即取多個專家評估值的加權平均。

2.利用功能成本的關係。思路如下:

顯然,同一設備的成本P=f(F)(F為功能),P∞Rx,故Px=f(F)。修復後的設備與新設備相比主要差別在尚可使用年限ts上,設備的尚可使用年限ts是設備的一項很重要的必要功能,故可以由功能成本法原理確定設備修復後恢復程度a,公式如下:

a  ts

————=(———) 100% T

式中x為規模經濟效益指數,x=0.6~0.7,T為設備的經濟壽命。本方法考慮到了任何設備都不可能通過修復達到100%的新度,即考慮到了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故它比公式(1)更為合理。

特點及範圍

由公式(2)可看出,改進的修復費用法不僅考慮到可修復的有形損耗(C),還考慮到不可修復的有形損耗(體現在a上),故它是一種比修復費用法更為客觀、準確的評價成新率的方法。另外,它還能反映修復前後設備成新率的變化,比年限法更符合實際情況。

修復費用法具有可比性強的優點,適用於剛經過大修或更新改造以及修復費用可以衡量的設備。主要是據其修復的技術指標,鑑定其修復效果,審核其修復費用。並在核定原修復費用的基礎上用物價指數法將修復費用換算為評估其準日的價值,然後計算其成新率........。

問題簡析

修復費用C是從價值補償角度反映可修復有形損耗的一個重要指標。只要部件的修復在經濟上是可行的,人們就不會考慮修復費用的多少而只關心修復的程度,故用修復費用反映可修復的有形損耗是比較合理的。但修復費用和可修復的有形損耗又不完全相同:首先,我國修復市場不完善,修理行業亂收費現象嚴重,使修復費用不能準確反映可修復的有形損耗。其次,修理行業和機器製造行業的利潤率也不同,故修復費用與其所對應的有形損耗在數量上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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