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信用證是我國對外貿易業務中使用較多的一種結算方式,也是銀行國際結算業務的一個重要成部分。
企業通過信用證業務可以有效地迴避對外貿易業務中的商業風險,保障自身的貨物與資金安全;銀行則通過信用證業務為進出口企業提供信用保障、風險防範及國際結算方面的服務,從而推動國際貿易業務的發展。可以說,信用證業務能否順利進行,與進出口商的利益息息相關,同時也與銀行的利益密切相關。因為只有通過不斷地向客戶提供安全良好的金融服務,銀行才能不斷地為自身創造業務收入,這也是銀行發展壯大的必要條件。因此,做好信用證工作,對於銀行以良好的服務爭取客戶,增加業務收入,壯大自身的實力,無疑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目錄
第一章 信用證概論
第一節 信用證的起源與發展
第二節 信用證的性質與特點
第三節 信用證的基本類型
第四節 信用證與契約的關係
第五節 信用證支付的一般業務流程
第六節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簡介
第二章 信用證的當事人
第一節 契約當事人與信用證當事人之音的關係
第二節 開證申請人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三節 開證行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四節 通知行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五節 受益人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六節 受讓人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七節 保兌行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八節 議討行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九節 付款行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十節 償付行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節 轉讓行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三章 信用證的結構與內容
第一節 國際商會信用證格式
第二節 SWIFT信用證
第三節 信用證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信用證開本格式與內容
第五節 信用證電開本格式與內容
第四章 信用證的開立
第一節 開證人申請開證
第二節 開證手續
第三節 開證申請書內容與契約內容之間的關係
第四節 開證申請書的審查
第五節 開證行的風險防範措施
第六節 信用證的傳遞
第五章 信用證的通知
第一節 通知行的審證責任與審查內容
第二節 信用證的保兌
第三節 信用證的轉通知
第四節 信用證的撤銷
第六章 特殊信用證的處理
第一節 可轉讓信用證的操作流程
第二節 背對背信用證的操作流程
第三節 預支信用證的操作流程
第四節循環信用證的操作流程
……
第七章 受益人的信用證業務操作
第八章 信用證項下的各類單據綜述
第九章 議付行審單
第十章 議討行寄單後的後續工作
第十一章 開證行收到來單的業務處理
第十二章 信用證項下銀行間的償付
第十三章 信用證項下融資業務
第十四章 國內信用證的相關業務
參考文獻
書摘
信用證與契約的關係具體表現為:
第一,信用證當事人與契約當事人之間存在著密切關係。一方面,信用證業務中的開證人一般是進出口契約中的進口商,它與開證行之間根據開證申請書建立起來一種委託付款的法律關係,但同時它還要承擔根據契約必須向出口商承擔的接貨付款的法律義務。正常情況下,兩者之間是相互聯繫並且沒有矛盾的。進口商履行了對開證行的付款義務也就意味著它履行了對出口商應當承擔的付款義務。另一方面,信用證業務中的受益人同時是進出口契約中的出口商,它通過信用證與開證行建立起了一種特定條件下讓渡單據的法律關係,只要它提交的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只要它向銀行提交了合格單據,也就等於向進口商轉移了貨物所有權,同時也就擁有根據信用證要求銀行支付貨款的權利。銀行向受益人付款等於進口商向它付款,因為進口商通過信用證向銀行作出了付款的授權和委託。
第二,開證人應當根據契約條款開出信用證。儘管信用證與契約是相互獨立的兩個法律檔案,但它們之間同時還有密切的聯繫。沒有契約存在在先,信用證也就不可能存在;沒有契約條款的規定,開證人就沒有義務開證;沒有契約的規定,開證人也不知如何開證。契約條款與信用證條款之間也有許多相互的關聯。比如,信用證的有效期是根據契約規定的裝運期確定的,信用證的類型也是為了適應貿易方式的需要而確定的,信用證項下的單據要反映的內容正是契約中所規定的出口商必須承擔的基本義務。需要注意的是,保持信用證與契約之間的這種聯繫是開證人應當承擔的義務,而不是銀行的義務。如果開出的信用證與契約條款不符而遭到受益人的退證,並且給開證人帶來經濟利益的損失,開證行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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