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協會公布修訂後的《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全額罰息,這根容易造成銀行與信用卡持卡人緊張關係的導火索,即將取消。
全額罰息,這根容易造成銀行與信用卡持卡人緊張關係的導火索,即將取消。
在對《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進行了多輪修訂之後,昨日,中國銀行業協會正式公布了修訂之後的版本。此次修訂最核心的內容在於提出了“容差容時”要求,即成員單位(發卡行)在符合監管政策要求前提下建立信用卡還款容差容時機制。
“相關要求將於2013年7月1日起實施。”中國銀行業協會將此修訂視為銀行卡市場規範化發展的里程碑,其將在“規範市場秩序和維護持卡人權益上起到積極作用”。
具體來看,銀行業協會要求成員單位為持卡人提供“容時服務”: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還款寬限期服務,還款寬限期自到期還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還款寬限期內還款時,應當視同持卡人按時還款。
“3天是自然日的概念,不是工作日概念。也即是說,周六、周天還有節假日也屬於寬限期之內。”一位上市銀行信用卡部人士稱,在國外其實並沒有這一概念。國內的銀行推出“容時服務”,主要是出於方便持卡人的考量。
更加關鍵的“容差服務”上,銀行業協會要求,如持卡人當期發生不足額還款,且在到期還款日後賬戶中未清償部分小於或等於一定金額(至少為等值人民幣10元)時,應當視同持卡人全額還款,此部分未償還金額自動轉入下期賬單。
這意味著,飽受質疑的銀行信用卡全額罰息將走向終結。但需要指出的是,這種終結是有限度的:《公約》規定了10元的上限,即10元以內才無需擔心“全額罰息”。
全額罰息,是指在還款最後期限超過之後,無論當月信用卡是否產生了部分還款,發卡行都會對持卡人按照總消費金額計息。這種計算利息的方式,持卡人普遍認為難以接受,但在銀行眼中合情合理。也正因如此,全額罰息往往成為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緊張關係的導火索。
“所謂全額罰息只是銀行的一個計息規則。”上述上市銀行信用卡部人士稱,例如,信用卡持卡人需償還1000元,到期日只還了900元。根據銀行計息規則,這筆1000元的欠款從消費當天就已產生,銀行也從當天開始計息,只不過銀行給予了持卡人一個免息期。免息期結束後,若持卡人未能足額還款,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鑒於此,《公約》亦要求,成員單位要充分揭示信用卡計息規則的涵義,在信用卡申請表中以突出的字型明確說明計息規則。
“銀行信用卡業務的收入主要來自兩大部分:利息收入和中間業務收入。利息收入是持卡人未如約還款後支付的利息;中間業務收入包括信用卡年費、商戶佣金、滯納金等。”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稱,容差容時的推行,將對信用卡利息收入產生影響,但屬可控範疇。
隨著信用卡發卡規模的擴大,持卡人和銀行之間就利息收取、年費收取等問題屢屢產生衝突。此時《公約》的出台,被普遍視為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舉措。
國內信用卡持卡人已是一個龐大的人群。央行統計顯示,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信用卡發卡量為3.18億張,環比增長5.1%,同比增長18.8%。
在信用卡透支方面,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信用卡授信總額3.33萬億元,期末應償信貸總額約1萬億元;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144.3億元,占期末應償信貸總額的1.4%。
《公約》要求,成員單位還應於信用卡到期還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過賬單、簡訊、電子郵件、電話或信函等方式向持卡人進行還款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