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選擇不同的傳播途徑,是根據傳播媒介及傳播的訊息等因素進行的。人們選擇最能充分滿足需要的途徑,而在其他條件完全相同的情況下,他們則選擇能夠最方便而迅速滿足其需要的途徑。人們選擇信息時如此,選擇使用媒介途徑時也是如此。客群之所以選擇這個媒介(或信息)而不選擇其他,從公式中即可比較得出。
施拉姆的公式至今仍有較強的套用性,如電視節目內容的編排和廣告的投放等方面,都可參考客群可以得到的“報償的保證”(即滿足程度),以及“費力的程度”(即內容的易得性)。滿足程度越高,而費力程度越低,則或然率就越大,客群就越容易選擇這種媒介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