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生活
俞廷舉生當乾嘉之際,由於受家庭和社會的影響,曾一度熱衷於科舉功名,乾隆癸未(公元1763年)被送入桂林秀峰書院讀書,與當時的同學朱芬谷、朱野塘、瀋北溟、朱桂水號“飛雲五子”。乾隆戊子(公元1768年)中舉人後,正想赴京會試,船已買好,卻遇弟病,遂“重手足而薄功名”,攜弟養病而止。為此,左方海在《一園文集序》中對此事感嘆道:“今天下士,不難有才,而難有品,才品兼優,尤為難見。”弟病未好,廷舉自己又病,且一病八年,“床頭藥物朝夕相伴”,直到30歲出頭,才兩赴會試,但命運不佳,“文雖絕妙,未獲朱衣點頭。”後來被推薦才到四川省當了一名縣令(一說為營山縣令,一說為定水縣令,待考)。時已三十有六。
地方修史
他對地方修史工作的求實態度,以實為本。
他在辭去定水縣令以後,由於文品兼優,被委任為《四川通志》的纂修官。為了使修志“務求實在,不可虛浮”,他致信給總裁——當時的四川觀察沈清任,闡明自己對修史的立場觀點、方法步驟,全文洋洋灑灑,痛斥修志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可謂一針見血。故筆者不得不大書而特書,以饗當今修史者及讀者。
首先,他認為修史應以人為本。他以元代揭奚斯修宋、遼、金三史為例:丞相問其修史以何為本?揭奚斯答:“用人為本。”俞廷舉認為,修史“有學問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與;有學問文章知史事而心術不正者,不可與。用人之道又當以正心術為第一”。
第二,他堅決反對以本地人修本地誌。認為以本地人修本地誌,斷乎不可。自己的祖父弟兄家庭獨詳,他人皆遺而略,大拂人心。人謂某姓家譜;凡相好親友,不論污吏銅臭亦皆立傳;至於節婦非錢不載,全以利言。修志要另聘外省以及別州縣有人品學問者,秉公認真,不許徇私;如無其人,地方官賢者即令自己認真纂修。
第三,在選擇入史人物上,他認為,庸惡陋劣雖大員顯宦不錄,不可以其人顯貴而附之。在具體操作上,他認為一切人物立傳之後,即大張告示,開單示眾,眾服者始令人載,否則刪去,以免假偽;其前已修而未公者,即令眾人從直指出,登時更正,倘有徇私負國不服者,允許眾人來局呈明,以便核其是非邪正,罰令重修。
第四,在文字上,傳宜簡而不宜繁,事宜實不宜虛,如一人為官而祖父三代皆為立傳,眾人捐資而一家獨自修譜,是豈有此理!若有才學者,是非公私,__望自知,何難指摘改正,豈可聽其如是。今州縣尤擇有人品學問者,為之主持公道,維持名教,認真採訪,不許遺漏,不許徇私,不許潦草;如有,唯各州縣是問。
俞廷舉關於修史的論述,在情在理,於世大有裨益,可惜乾隆以下的全州縣誌均未收載,而只選錄他的《秦良玉傳》。
俞廷舉秉性剛直,不阿上司,稍不如意,“便乞五柳之還”,在官僅10年,便辭官歸田。回鄉後,“終日不以飲酒弈棋為樂,而以著書立說為任”。
左方海稱“全州水土堅厚,地氣剛勁”。縱觀俞廷舉的一生,官場政績似乎不大,主要原因是他剛直耿介的性格、不合時宜的觀點影響到他的仕途。而他的文章卻寫得文氣縱橫跌宕,原因之一是他抱定“人生天地間,富貴功名天能限之,詩文著作天不能限之。吾人嘯歌一室,得數寸書垂之人間,聽人取捨,未始非人生之一幸。”這種樂觀豁達的人生觀,使他甘於淡泊,急流勇退,不為名利所動。原因之二是他懷才不遇,發乎於情。朱桂水說俞廷舉“因不遇而其詩因此而愈工。然而天地間情之所鍾,發於不已。當窮愁困苦之時,呼天不應,叫地無聲,問之父母不能答,問之兄弟不能對,問之宗族鄉黨朋友而皆不能言,斯時才搔首抑鬱,正萬難可解者也惟有一筆墨於此。”——是可謂“鹽車神駿未遇伯樂”而發以長鳴也!
作品文集
《蔣文定公湘皋集》四十卷(明蔣冕撰 俞廷舉輯)、《一園文集》、《金台醫話》(中國醫籍)、《靜遠樓詩集》、《四川通志》等。
其中,《一園文集》曾在嘉慶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刻印,1935年又重刊,但僅印百餘本。2001年再刊。
《桂林山水歌》
“桂林山水天下無,青羅碧玉色色珠。突兀一峰沖天衢,萬笏千筍平空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