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除外責任

保險除外責任,是指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範圍。在海上保險中,除外責任有兩種:①法定的除外責任,如中國《海商法》第242條規定,對於被保險人故意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②保險人在保險契約中明文規定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危險,即契約約定的除外責任。

第243條、第244條規定,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保險人對於航行遲延、交貨遲延或行市變化,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包裝不當,船舶開航時不適航,船舶自然磨損或鏽蝕等原因造成的貨物、船舶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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