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履行抗辯權
保證履行抗辯權:又稱為不安抗辯權.
定義
是指在雙務契約中,先履行義務一方在後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的財產善發生惡化而有難以對待給付之虞時,有權要求對方 先為對待履行或提供提保,在對方未為對待履行或未提供擔保時,有權中止契約而拒絕自己的履行。(大陸法系。英美法系:預期違約)
保證履行抗辯權,又名為不安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契約中,先履行義務一方在後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的財產善發生惡化而有難以對待給付之虞時,有權要求對方先為對待履行或提供提保,在對方未為對待履行或未提供擔保時,有權中止契約而拒絕自己的履行。
保證履行抗辯權:又稱為不安抗辯權.
是指在雙務契約中,先履行義務一方在後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的財產善發生惡化而有難以對待給付之虞時,有權要求對方 先為對待履行或提供提保,在對方未為對待履行或未提供擔保時,有權中止契約而拒絕自己的履行。(大陸法系。英美法系:預期違約)
不安履行抗辯權是指先給付義務人在有證據證明後給付義務人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者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謊稱有履行能力的欺詐行為,以及其他喪失或...
基本概述 法律淵源 適用條件 效力 設立必要性在保證債務中,保證人雖對債權人不享有要求其對待給付的權利,但並不等於保證人僅承擔義務而不享有任何權利,保證人對債權人仍然享有一些權利,只不過這些權利均屬...
產生 立法體例 法律特徵 法理依據 成立所謂票據抗辯權是指票據債務人對一般票據債權人或特定票據債權人的債權請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絕履行其票據債務的行為的權利。這裡的一定合法事由稱為抗辯...
概念及內容 具體種類 限制 注意問題抗辯權廣義上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於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狹義上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
特徵一般保證責任是指保證人僅對債務人不履行負補充責任的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契約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務...
訴訟時效 區別 行使條件 限制條件 法律保障共同保證是指數人共同擔保同一債務人的同一債務履行而為的保證。共同保證的特點在於保證人不是一人而是二人以上。因此,在共同保證中發生保證人之間如何承擔保證責任的問題。
基本概況 內涵 成立條件 分類 法定類型保證(guaranty)保證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所伯的一種擔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約定擔保。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
解釋 法律含義保證(guaranty) 保證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所伯的一種擔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約定擔保。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
連帶責任保證,指保證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仍具有一般保證的從屬性。連帶保證仍以主債務的成立和存續為其存在的必要條件。連帶保證不具...
含義 特點 區別 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