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研

保研

保研,顧名思義,就是被保送者不經過筆試等初試一些程式,通過一個考評形式鑑定學生的學習成績、綜合素質等,在一個允許的範圍內,直接由學校保送讀研究生。高等院校實行推薦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生(簡稱“保研”)是1985年開始試點的。一般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大四學生中進行篩選,規則制訂和操作權由各校掌握,因此學校不同,保研情況也各有不同。教育部出台,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保送研究生名額一般按該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左右確定。

基本信息

基本解析

保研保研

保研的這部分本科生稱為“推免生”,全稱“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高等院校實行推薦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生(簡稱“保研”)是1985年開始試點的。一般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大四學生中進行篩選,規則制訂和操作權由各校掌握,因此學校不同,保研情況也各有不同。

相關規定

保送制度

國家教育部就推薦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研究生工作的具體規定

(1)推薦工作應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的原則,被推薦的學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決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學習成績優秀,具有作為研究生培養的素質。在進行推薦工作時,不僅要注意對推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考核,而且在業務標準的掌握上,既要看推薦生歷年的學習成績,還注重對其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及業務特長等方面的考查,避免推薦工作單純地按分數排隊。為了保證推薦生的業務質量,學校還可進行必要的考試(考核)。
(2)各院校成立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主管部門下達的分配名額和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各學科、專業的具體特點等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推薦辦法,確定推薦名單並在校內張榜公布。
(3)推薦名單確定後,學生可持本校的介紹信於規定日期到學校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辦公室指定的地點查閱招生專業目錄,並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推薦表和體檢表。推薦生可自由選報兩個志願報考單位。
(4)為了加強校際間的交流,促進學科發展,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學校應積極鼓勵推薦生選報外校或科研機構。
(5)各推薦學校應組織推薦生進行體檢,並將按要求填好的推薦表、體檢表一起於規定日期前寄送學生選報的第一志願單位。
(6)接收推薦生的招生單位一般根據推薦生情況對其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方式由招生單位自選確定,在錄取中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7)推薦生第一志願報考單位對其進行考試(考核)後不予錄取,或因學科、專業招生名額限制不能接受的,應於規定日期前將推薦生的有關材料退回原推薦學校並由學校轉告本人。
(8)各招生單位只能在學校推薦的學生中進行選拔錄取,不得在其它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錄取,對已確定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招生單位在其入學前若果發現其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學資格
(9)推薦生被招生單位錄取後,可視實際情況鼓勵保留入學資格分配。

保送名額

教育部出台,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保送研究生名額一般按該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左右確定。在教育部下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要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5%左右確定。經教育部確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養基地的高等學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單獨增加推免生名額,由學校統籌安排;對國家發展急需的專業適當增加推免生名額。另外,設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推免生總數的65%,其中地處西部省份或軍工、礦業、石油、地質、農林等特殊類型的高等學校,上述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75%。

保研種類

保研保研
1、主要基於學習成績的免試直推。這在保研名額中占據了大部分。通行的做法是學校劃定基本學習成績要求(主要考察學分績),按照一定名額比例下發到各院系,由院系所結合其他方面情況,上報名單,學校審批。一般情況下只有班級前幾名才可能保研。
2、特長生免試直推。有些學校為了招徠或留住特長人才,往往給予特別優惠,免試推薦就讀研究生。常見的是體育類和文藝類特長生,但名額少,要求很嚴。
3、校際間免試直推。教育主管部門為了鼓勵高校間學術交流,減少學術近親繁殖,近幾年大力提倡向其它高校免試推薦優秀畢業生。由於各學校保研條件和學生學習狀況的差異,有時候在本校難以獲得保研資格的學生在其它學校反而可能如願以償。
4、免試推薦、保留入學資格。這類保送生不是馬上就去讀研,而是保留入學資格一、兩年,先按照學校安排去有關部門工作(如作學生工作的輔導員),或作為教育部門選派人員去邊遠地區支教。此類保送的條件相對要低一些,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申請,一般只有表現突出的學生幹部或活動積極分子才有入選資格。同時,這也並不一定是最佳選擇,畢竟要占用一、兩年的時間。

申請條件

(一)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畫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團隊精神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五)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七)在制定綜合評價體系時,可對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特長等因素予以適當考慮。但具備這些特長者必須參加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選拔程式

(1)推薦免試學校公布推薦免試的標準、名額和選拔程度;
(2)應屆畢業生本人根據推免條件提出申請;
(3)學校組織評審委員會或工作組對申請人資格進行評審,確定推薦免試生名單;
(4)獲得本校的推免資格的畢業生,向研究生招生單位(本校或外單位)提出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複試申請;
(5)接收單位向申請人發出複試通知書。複試合格者,發給接收函。

申請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表
2、自薦信
3、導師推薦信
4、成績單
5、由申請者現所在學校教務處提供同意推薦免試的證明信,並加蓋公章
6、獲獎證書複印件、發表的學術論文等複印件
7、有的學校要求英語水平類證書(如四六級、托福、GRE等成績)

申請步驟

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一般有如下幾個階段:
一、6月-8月具備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高校陸續發布保研辦法或者保研簡章。
二、6-9月考生按高校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在規定期限內寄送給高校。
三、9-10月院校組織筆試、面試。院校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之後,將通知符合條件者體檢、複試的時間及複試內容和要求。複試一般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四、10月院校發布預錄取通知。院校根據複試成績擇優確定申請人的錄取資格。
五、10-11月被預錄取者參加考研報名
取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資格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研究生統考報名時間內(網報為10月1-30日,現場確認為11月10-14日)履行正式報名手續,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一般在第二年的6月,院校會寄送正式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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