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綜合分析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 (十)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貫徹執行國家扶貧政策和區以工代賑領導小組的各項決定,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

介紹

根據《中共隆陽區委、隆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隆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隆發〔2005〕30號)精神,將隆陽區發展計畫局改組為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加掛區能源局牌子,作為承擔綜合研究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職能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要進一步強化巨觀調控職能,堅持抓大事,突出計畫工作的巨觀性、戰略性、政策性和導向性,同時轉變職能,取消、下放、轉移和弱化應由市場調節和部門、鄉鎮管理及企事業單位自行管理的職能。
(一)增加和劃入的職能
1、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2、制定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
3、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二)劃出的職能
組織實施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
(三)轉變的職能
1、加快推進隆陽區投融資體制改革。在省和市的巨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範、政府巨觀調節有效的新型投融資體制。將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和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整合為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把投資巨觀管理的重點轉到投資最佳化結構和產業結構、搞好重大項目布局、防止重複建設、提高經濟效益上來。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批範圍,對企業使用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的項目逐步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對必須進行審批的投資項目,要減少審批環節,規範審批程式,設定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和透明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估制度和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投資審批責任制。
2、強化巨觀調控中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切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加強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的重大問題研究,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加強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和重大問題的協調。抓好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的擬定和能源戰略儲備工作。
3、切實減少行政審批和對經濟活動的直接行政干預,強化研究、擬定發展戰略、規劃和巨觀政策的職責。

主要職責

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以上職能調整,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和調控目標的相關政策措施;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綜合分析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調研、分析、預測,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對計畫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提出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隆陽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開放和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區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四)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雲南省價格管理條例》和《雲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組織實施上級出台和價格和收費改革方案,依法加強價格和收費管理,合理調控價格總水平,監測市場價格動態,監督檢查價格和收費政策的執行,整頓規範市場價格秩序和行為;開展價格認證和價格評估工作,搞好成本調查,提供價格諮詢、價格信息服務。
(五)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國家分配的和區的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我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安排國家、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協調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對我區重大建設項目和國債資金項目進行協調、指導和稽查。
(六)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七)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區地方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八)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我區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管理糧食、化肥、食糖、藥品、能源產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九)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擬訂和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我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起草和實施。
(十二)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三)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貫徹執行國家扶貧政策和區以工代賑領導小組的各項決定,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
(十四)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銜接上級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工作,對鄉鎮發展和改革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
(十五)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設12個職能科室:
(一)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督辦、信訪、圖書資料、保密、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日常政務;負責財務管理、財產管理、審計、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後勤事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服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職能設在辦公室。對應市發改委辦公室、區人事局、區機關黨委。區考試培訓中心
(二)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綜合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生產力布局,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等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負責匯總、編制全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包括年度的供求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匯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情況,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提供巨觀經濟和市場運行狀況及趨勢的信息;負責流通設施和貼息資金項目的報批和管理;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專項規劃、綜合區域規劃。
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的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收入分配製度等巨觀調控目標;負責提供巨觀經濟和市場運行狀況及趨勢的信息,擬定並協調重要物資儲備計畫。研究並分析全區資金總量平衡,銜接和協調財政、金融工作,對財政和金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負責研究、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計畫、規劃、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制訂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政策和措施,落實經濟動員準備工作,平時對預案、規劃、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戰時組織經濟動員工作;圍繞我區經濟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好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深加工工作,準確、及時提供信息服務,實現在安全保密前提下進行信息共享;負責指導、協調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國民經濟動員方面存在的綜合問題;研究區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根據省、市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擬訂隆陽區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對應市發改委綜合科。
(三)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社會發展股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重點科技項目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廣播電視、人口、勞動、民政、社會等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項目規劃;負責政府投資社會事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專項資金項目報批和項目計畫實施檢查;會同教育主管部門編制高校、中專、技校、基礎教育計畫;會同社會保障部門編制勞動就業計畫;會同投資股審批財政投資的社會事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對應市發改委社會發展科。
(四)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經濟體制改革股
研究區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根據國家、省市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擬訂隆陽區實施意見和實施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對應市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五)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固定資產投資股(重點建設股)
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負責安排好國家、省及市下達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指導監督政策性金融資金使用方向;負責安排和審批區級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等的監督稽查;負責做好重點項目計畫及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協調重點工程中出現的問題;負責編制全區利用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審批或審核外商投資、國外貸款、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安排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建設計畫。研究隆陽區通運輸發展的狀況,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重大布局,規劃和體制發展建議;擬訂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現巨觀指導,審批和安排交通運輸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國有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對應市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科。
(六)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農村經濟發展股
研究提出全區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銜接和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水產、鄉鎮企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和實施全區國家生態環境建設、農業綜合示範項目規劃;小城鎮綜合示範項目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整治規劃;制定全區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管理、審核、申報或會同投資股、重點項目股審批重大農業和環境保護、整治項目。負責協調解決農業重點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負責管理、審核以工代賑項目,負責協調以工代賑工作方面出現的問題。對應市發改委農村經濟發展科。
(七)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產業發展股
分析全區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負責編制工業因定資產投資計畫。研究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編制資源節約和利用政策;審批和安排重大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研究並提出全區高新技術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建議、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布局,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負責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管理全區糧食、食糖、化肥等儲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糧食、煤炭的進出口計畫;負責編制全區流通設施基本建設計畫,提出現代物流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安排和審批重大流通設施建設項目。負責貼息資金項目的報批和管理。對應市發改委綜合科、農村經濟發展科、資源綜合科。
(八)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能源股
研究全區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實施對煤炭、電力等能源建設的管理;提出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審批和安排重大建設項目。對應市發改委能源局、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九)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前期股
負責區級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計畫的編制及組織、實施、管理,會同區計畫局有關股室對其他項目進行篩選、論證和評審工作;負責指導、督促鄉、區級各主管部門的項目前期工作,做好項目前期工作中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負責安排前期工作經費;負責全區重大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類以及區、和區級主管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儲備庫的建設工作;溝通本區與市、省際間的關係及招商引資工作;根據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研究提出全區的實施方案、布局、項目,承擔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對應市發改委投資科。
(十)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股(成本調查)
組織實施市以上出台的商品和房地產價格政策;研究制定和調整區級價格改革調整方案;研究提出全區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方法;依法制定和調整地方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參與壟斷行業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開展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工作,負責全區價格總水平的統計和分析,負責全區農產品成本調查指導、匯總和分析,以及主要工業品成本的調查填報工作,編報價格指數;管理地方價格調節基金;組織有關重要價格調整決策聽證會;協調處理價格爭議。對應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
(十一)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收費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立項和收費標準制定許可權的規定;組織實施市以上出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方案;擬定和調整市授權區級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收費、經營服務收費、中介服務收費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負責研究規範收費行為,治理各種亂收費;組織全區《收費許可證》、《收費登記卡》的發放和管理,執行和負責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年審制度;監督、指導、協調全區收費和收費管理工作;組織有關重要服務收費調整決策聽證會;提供收費政策諮詢、了收費信息服務;協調處理收費爭議。對應市發改委收費管理科。
(十二)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監督檢查股(價格認證中心)
依法對價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組織開展價格行為的社會監督,受理人民民眾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貫徹實施國家計委《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組織開展“價格計量信得過”活動,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和價格行為;負責全區價格違法辦案程式的監管、審理及違價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指導、協調鄉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貫徹落實省、市發改委制定的價格認證的政策和規定;受理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仲裁機構等的委託,依法對涉案物品進行價格認證和價格評估;接受委託,依法對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失進行價格認證;負責舊機動車輛交易價格認證;負責對全區涉物品價格鑑證和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失的重新認證或覆核裁定;負責審核鄉價格認證中心的資質等級和認證人員資格;負責提供價格政策諮詢、價格信息服務;組建和完善價格信息網路,開展價格監測工作,編制和發布價格信息;指導、協調鄉價格認證中心。對應市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科、價格認證中心。

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保山市隆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總編制35名;其中:工勤編制3名。
(二)領導職數
科級領導職數 5名,其中黨組書記、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12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保山市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管理辦法(保辦發〔2004〕49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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