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憲法法院研究

俄羅斯憲法法院研究,作者,尤曉紅,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於2009-10-01出版。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近代以來,各國紛紛實行法治以代替人治。在法治之下,又紛紛制定了憲法,實行憲政。箇中緣由,無須多言。中國清末政府迫於各方壓力,也於1908年制定了《欽定憲法大綱》,仿行“憲政”,迄今已一百周年。此後,在中國,只有實行真憲政還是實行假憲政、實行何種憲政之爭,而無人反對立憲。

作者簡介

尤曉紅,1978年11月生於黑龍江省大慶市。1997-2001年就讀於黑龍江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

俄羅斯憲法法院研究俄羅斯憲法法院研究

學士學位;2001-2004年就讀於黑龍江大學法學院,獲得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學位;2004-2007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學位。現任黑龍江大學法學院講師,主要從事憲法學研究,曾在《俄羅斯中亞東歐研究》、《法學》等雜誌上發表論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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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中國也需要違憲審查(代序)

導論

第一章 俄羅斯違憲審查體制沿革

第一節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制

一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制的成因

二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制的歷史演變

三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制的實施狀況

第二節 憲法監督委員會審查制

一 憲法監督委員會審查制的成因

二 憲法監督委員會審查制的基本內容

三 憲法監督委員會的運行狀況

第二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的生成

第一節 俄羅斯憲法法院生成的理論背景

一 法治國

二 公民社會

第二節 兩類違憲審查體制與俄羅斯契合程度之分析

一 分權原則的確立為司法機關行使違憲審查權奠定了基礎

二 美國式普通法院審查制不適合俄羅斯

三 德國式憲法法院審查制更適合俄羅斯

第三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的構成、職權、訴訟程式和判決

第一節 憲法法院的組織構成

一 憲法法院的屬性

二 憲法法院法官的選任資格及選任程式

三 憲法法院的內部構成

四 憲法法院獨立地位的保障

第二節 憲法法院的職權

一 規範審查權

二 解決許可權爭議

三 解釋憲法

第三節 憲法訴訟程式

一 憲法訴訟的基本原則及訴訟參與人

二 憲法訴訟程式的若干構成階段

第四節 憲法法院的判決

一 憲法法院判決的作出及其構成

二 憲法法院判決的效力

第四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與立法機關、總統和其他法院的關係

第一節 憲法法院與立法機關的關係--司法自制與司法積極主義

一 憲法法院在運行中表現出司法自制

二 從違憲判決的數量看,憲法法院呈現出司法積極主義

第二節 憲法法院與總統的關係--有限制約與憲政意義的制衡

一 1992-1993年間憲法法院與總統的關係

二 1995年之後憲法法院與總統的關係

第三節 憲法法院與其他法院的關係--恪守許可權與合作糾紛

一 憲法法院與其他法院之間的許可權與分工

二 憲法法院恪守權力界限

三 憲法法院與其他法院曾產生合作糾紛

第五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與公民基本權利保障

第一節 保障基本權利是憲法法院的主要價值追求

第二節 憲法訴願是憲法法院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主要制度支撐

一 不純正的憲法訴願制度

二 憲法訴願制度的構成

第三節 憲法法院適用第55條第3款作為違憲審查基準

一 憲法第55條第3款蘊涵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

二 憲法法院對比例原則的適用

第四節 援引國際條約及歐洲人權法院判例作為違憲審查的考量標準

第五節 憲法法院保障基本權利的實踐

一 憲法法院保障公民人身權利的實踐

二 憲法法院保障公民政治權利的實踐

三 憲法法院保障公民社會經濟權利的實踐

四 憲法法院保障公民訴訟權的實踐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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