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姓名:侯鳳梅
職務: 律師 首席合伙人
出生日期:1958年1月17日
出生地:中國.滄州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教育背景
1983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生結業
社會職務
一級律師
全國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
中華全國女律協執行委員
全國優秀律師
河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
省律協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刑法研究會理事
河北省立法研究會理事
河北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教授
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榮譽情況
2005-2007年全國優秀律師
2007年省司法廳二等功嘉獎
2005年度“全國未成年人保護特殊貢獻律師”
2005年度河北省優秀律師
2004年度河北省“三八”紅旗手標兵榮譽稱號
2003年度省直律師協會優秀律師、省律協無私奉獻獎
律師業務
擅長政府部門的行政立法諮詢與研究以及刑事、經濟方面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及文化、金融企業的項目策劃及運作。
執業以來,為中外客戶處理法律事務近千件,為委託人挽回或減少損失上億元。主要業務:
1、金融、投資類:擔任過中國農業銀行北站支行、省建行、省建設投資公司等多家金融單位、投資企業的法律顧問,提供多方面的法律幫助,如法律諮詢、法律知識講座、貸款審查、糾紛處理等。代理滄州人行、金融市場與滄縣百貨公司借款糾紛,石家莊商業銀行槐北路支行訴石家莊市工業品採購供應站借款契約糾紛,滄州保險公司訴滄州招商總公司、滄州菸草公司借款及擔保糾紛,大明信用社訴石家莊市華輕公司借款契約糾紛等案件的訴訟並取得了成功。現擔任中國鐵通石家莊分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2、智慧財產權類:擔任河北文化藝術中心、河北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河北電視台常年法律顧問;河北電視廣告中心專項法律顧問。代理河北省電視台與天津城市網路中心電視片發行權糾紛案、南寧宏視公司訴承德新世界商務視聽製作中心契約糾紛案等,都達到了訴訟的預期目的。
3、房地產類:擔任過川南房地產公司、撫寧土地管理局、石家莊市一建公司等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代理過河北宏業建築工程公司、福明房地產公司、定州四建公司等因房地產開發契約糾紛、建築工程承包糾紛而引起的訴訟案件。
4、經濟糾紛類:參與過較多購銷、加工承攬、借貸、運輸、租賃、承包等契約糾紛訴訟的代理工作,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河北銀海實業公司訴廣東中山首飾廠加工定做契約糾紛案,6410工廠訴襄進石油專用車公司購銷契約糾紛案, 4、民事糾紛類:參與辦理了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楊易訴省第二醫學院附屬“丟腎”醫療糾紛案的代理工作,處理過較多起醫療糾紛、土地承包糾紛、聯營或合夥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等。
5、行政訴訟類:代理省技術監督局與山東濰坊拖拉機廠產品質量抽查檢驗訴訟案,邢台市技術監督局與內邱縣華麗機車銷售總匯“以假充真”行政處罰訴訟案,秦ΧΧ不服石家莊市公安局勞教委勞教決定訴訟案等,都取得了較好的結果。
6、刑事訴訟類:曾辦理在全國影響較大的原省人大副主任姜ΧΧ玩忽職守、受賄案,史玉河殺害民警張宏飛案;對定興法院副院長田ΧΧ非法拘禁案,人行林ΧΧ玩忽職守案,平泉曹Χ職務侵占案,平山民警安ΧΧ等非法拘禁案等所作的無罪辯護,均被法院採信,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公正性。
主要著作
《案小理不小》
《股東與公司的人格分化》
《非法出版行為的罪與罰》
《淺談律師的職能犯罪》
從鐵姑娘到鐵娘子
侯鳳梅律所的辦公桌上擺放著兩大瓶鮮花,白色的百合,粉色的康乃馨,還有三朵嫣紅的玫瑰夾插在百合當中,將硬朗的辦公環境瞬間調整得柔和。“有同事送的,當事人送的”,侯鳳梅笑得擲地有聲,“玫瑰是愛人送的”。
剛過去的一天是情人節,也是侯鳳梅的生日,同時收穫友情、信任和愛的祝福,讓她在邁向48歲的年頭裡,又一次品嘗到了一種溫馨與淡定的幸福。
15歲高中畢業後,侯鳳梅在家鄉吳橋縣當起了一名地道的農民。沒過兩年,便成了全村聞名的鐵姑娘。犁耬鋤耙,這些小伙子幹起來都皺眉頭的農活也成了她每天的必修“功課”,“種莊稼,要比別人畝產高;修路,要比別人速度快”,侯鳳梅說自己身上有那個時代“鐵姑娘”的深刻烙印。沒多久,不到二十歲的侯鳳梅就當上了民兵連長、三八修路連連長,令周圍的鄉親咋舌。
國家恢復高考制度的訊息傳來後,渴望讀書的侯鳳梅高興地報名了。“第一年被人頂替,第二年差幾分”,兩次失利的她並沒有氣餒,白天快樂地幹著農活,晚上繼續挑燈備考。
1979年,21歲的侯鳳梅以吳橋縣文科第一的成績考取了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鐵姑娘”成了家鄉的金鳳凰。
四年寒窗苦讀後,侯鳳梅以優異的成績被分配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捧著家鄉人眼裡的金飯碗,她快樂而忙碌地做了10年法官。
如果沒有選擇做律師,侯鳳梅毫不懷疑自己會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幾乎年年的省直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三八紅旗手,1993年辭職之前,剛破格提升到正科級。
侯鳳梅說自己在那個年代選擇“吃螃蟹”的具體原因,至今她也沒有想太清楚。“做法官時,接觸到很多律師,優秀的律師令人欽佩,而有些律師辯護,我在法官席上著急,心想要是自己肯定比他強。”侯鳳梅笑著說,“可能是自己那時年輕氣盛,在與一些律師研究探討案子的過程中,一些律師說侯法官你更適合當律師,我一想,是啊,我為什麼不能當律師呢?”
侯鳳梅要當律師的選擇遭到了家人、領導的一致反對和勸阻,“只有愛人和姐姐是支持我的”。經過半年的思想鬥爭,1993年,侯鳳梅終於跨出了法院的大門,與朋友一起創建了當時河北省還少有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成了河北省高院第一個辭職“下海”的法官。
“下海”之初的艱辛,侯鳳梅一樣沒少嘗。首先是心態上的轉變,侯鳳梅笑著說那是“從將軍到奴隸”的落差。第一次去區法院辦案子,法官連正眼都不看就讓她在門外等了半個多小時。“我從門縫往裡看,他就是在喝茶看報紙。”第二次敲門進去,又被法官不客氣地逐了出去,“心裡有火不能發,只能耐著性子跟他陪笑臉”。走出法院時,侯鳳梅委屈的眼淚撲簌簌地往下掉。“做刑辯律師,壓根沒有機會去考慮女性的自尊和面子。”
挑戰體能與耐力,是她面臨的另一項重大考驗。“寒冬臘月,頂著沒到膝蓋的漫天大雪去農村做調查,狂風把衣服都吹開了,手僵得握不住筆,住四處漏風的小旅館,一天只吃一頓飯,抓不住筷子,只能捧著碗用嘴吸。”
侯鳳梅記得最初自己辦案子時,忙活了半年,最後得到的代理費是200元。“但那時很快樂,一種覺得自己的工作有價值的快樂。”
幾年後,侯鳳梅在河北的名氣越來越大,先後擔任了“省級幹部姜某玩忽職守、受賄案”、“楊某訴省二院丟腎案” 等重大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並以法律援助的方式代理了多起婦女反家庭暴力案件。在這個過程中,她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律所,2003年和2004連續兩年在河北省“三A”律所評定中名列第一。
侯鳳梅覺得自己天生是做律師的料,“只要第二天開庭,頭天晚上肯定失眠,反覆琢磨在法庭上該怎么辯” 。
1995年夏天,河北省某縣檢察院得知是侯鳳梅擔任被告辯護人,在法庭上派出了六名檢察官“對付”她。“我屬於臨場興奮型”,她笑著說,“樂於接受挑戰,‘找高手下棋’。”那次侯鳳梅做的是無罪辯護,發言引起旁聽民眾的三次熱烈鼓掌。最終,檢察院以撤回起訴了結案件。
1995年,廊坊酒廠的一對老夫婦找到侯鳳梅,哭著求她給他們的兒子辯護。老兩口的兒子與他人合夥三次持刀搶劫,重傷一人輕傷一人,搶劫數額17萬多元。“依照當時的刑法,無論從罪行、情節還是數額上都必死無疑。”在確定他沒有任何從輕、減輕刑罰的情節後,侯鳳梅拒絕了老兩口的請求。
“很多人覺得律師與醫生都是治病救人,當然我們治的是社會的疾病。醫生可以善意隱瞞患者的病情,律師卻必須對當事人絕對地坦誠。”老兩口跪在地上懇求她表示願意傾家蕩產,侯鳳梅無奈地扶起他們:“你們讓我怎么辯呢?”
做了13年的刑辯律師,侯鳳梅越來越感覺心裡沉甸甸的,自己面對的動輒就是人的生命、健康和自由,當事人把你當成救命稻草,但很多時候,自己又無力回天。而比起案件本身所帶來的壓力,刑辯律師遭受更多的,是這個職業所帶來的不公正境遇,“就像走在雷區,隨時可能引爆”。
侯鳳梅扳起指頭細數。首先,刑辯律師面臨著很大風險。“每年,全國都有律師被採取強制措施或者被判刑,而絕大部分都是出在刑辯律師身上,且多數是在調查取證的環節。刑法306條這一專門為律師設定的條款,實際上是歧視性的,給人以信息,覺得律師很容易去做這些違法的事。實際上,有哪個有責任心的律師願意去做毀滅自己職業前途的事呢?在案件中,刑辯律師與檢察院處在相對的對立面,可我們缺乏強有力的權力保障,處於明顯的弱勢。”
其次,刑辯律師所要承受的職業壓力相對較大,但相對民事經濟案件,刑事辯護收費低很多。
相比之下,刑辯律師所面臨的職業歧視是最容易破壞執業信心的。“一些司法人員把我們律師看成對手,是對他們權威的否定。而當我們為犯罪嫌疑人做辯護時,很多不知情的民眾會覺得我們助紂為虐。”
1996年,侯鳳梅被指定為一名被控故意殺人的小偷做法律援助。小偷在逃避民警追捕的過程中,邊跑邊揮刀,傷到民警,後民警搶救無效死亡。經過研究案情,侯鳳梅對案件的定性提出質疑――嫌疑人並沒有殺人的故意。開庭時,旁聽席上坐滿了民警的同事,一些人毫不掩飾對她替“壞人”辯護的責罵與不忿。在發表辯護前,侯鳳梅大聲地對著台下說,在我行使辯護人職責之前,我先以公民的身份對烈士表示敬意,但我會遵照法律與事實履行一個律師的職責。“法庭並沒有採納我的意見,但聽了這個案子的人,很多改變了他們的看法,對我的辯護表示了贊同。我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律師是有獨立的地位與作用的。”
侯鳳梅有一次去外地出差,吃飯時不停地給自己的男司機剝蝦夾菜,在賓館落宿共開一個房間,嚇壞了對方的接待人員。經過解釋,大家才明白,司機小蔡的正職是侯鳳梅的丈夫,目前,已經給她做了近十年的專職司機。
對於這個在外人看來角色顛倒的婚姻,侯鳳梅笑著說,每個家庭都有它的經營方式,幸不幸福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侯鳳梅與小蔡是中學同學,1974年,兩人高中畢業後,小蔡的母親到侯鳳梅家提親,侯母當時一句戲言“孩子還小,十年後再說吧”竟成了蔡母讓兒子遵守的誓言。“農村的人很封建,我倆從來沒有單獨說過話,更不要說互相了解。”1 979年,侯鳳梅得知自己考上大學,對小蔡說,只要你不願意,我就不去上了。“我怎么能這么做呢?”儘管未來變得“不確定”,小蔡還是堅定地讓侯鳳梅去追逐她的夢想。四年分離的生活,侯鳳梅在繁華的首都接受著知識的薰陶,小蔡則在農田中默默守候著“十年之約”。
1984年1月,大學畢業不久的侯鳳梅與小蔡結婚了。“那時的問題不是鳳梅願不願意嫁,而是我敢不敢娶。”小蔡憨厚地笑著說,“後來鳳梅跟我說,如果換我在外面接受那些思想的變化,很可能兩個人就散了,我真的不敢確定,所以現在想想,只能加倍地對她好。”
侯鳳梅認為,自己當年遵守誓言,更多地是出於原始的誠信,真正的愛情是婚後雙方經過長期磨合才產生的。
小蔡坦言,自己以前很大男子主義,與妻子在溝通上存在種種問題。“她有時候會把工作模式帶到家裡,讓我很受不了,我就對她嚷,你是法官,可我不是犯人!”妻子當律師出了名,每每向別人介紹自己,他都要沒好氣地加上一句“侯鳳梅的老頭兒”,對方才恍然大悟。而對於妻子接二連三地收養貧困孤兒,他更是覺得不能理解。
“以前也動搖過,但沉下心來想,我需要的不是事業上的夥伴,而是生活中的伴侶。”認識到這一點後,侯鳳梅開始改變與丈夫的溝通模式。
小蔡也明顯感覺到了妻子對自己的體貼。“我脾氣爆,也好犯錯誤,可說實話,我找不出她有什麼毛病,對待老人、孩子,與人相處,都沒說的。”
1996年,小蔡在單位辦了停薪留職,心疼妻子東奔西走,決心做妻子的專職司機。小蔡的決定令侯鳳梅感激,但也引來旁人的議論。“有些朋友半開玩笑地說,你不要欺負我們小蔡啊。我就受不了這句話,為什麼女人事業比男人成功就是在欺負男人呢?”
對於別人的看法,小蔡越來越不介意。“她比我能幹,我就要支持她,不讓她為家庭分心。”小蔡有件一想起來就後悔不已的事。二十多年前,剛定親的兩人在一次看雜技的途中相遇,小蔡騎著腳踏車,卻裝作沒看見對方,儘管婚後提起來侯鳳梅總說記不得了,小蔡仍執拗地認為,自己錯過了向妻子表達愛意的最好時機。於是從幾年前開始,侯鳳梅每次過生日或者出差回來,都能收到丈夫送的鮮花。“不多,就幾支。”侯鳳梅甜蜜地笑了,“我問他為什麼那么吝嗇,他說,越大的領導,人數不是越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