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格
預裝針劑 20mgx2支。40mgx2支。60mgx2支。80mgx2支。100mgx2支。
用法用量
預防深靜脈血栓形成,高血栓形成風險病人 成人 術前12hr給予40mg,隨後每24hr皮下注射一次40mg。中度血栓風險病人 術前2hr給予20mg,隨後每24hr皮下注射一次。上述療程需持續10-14日或至血栓風險消失為止。治療已形成的靜脈血栓1mg/kg體重,每12hr皮下給藥,持續10天。體外循環 透析前給予單一劑量:1mg/kg體重。以上劑量已足夠4hr的透析療程(除非纖維蛋白環形成),如需延長透析時間,每小時須追加上述劑量的四分之一。不穩定性心絞痛和非Q波心梗 發病24hr內開始每12hr按1mg/kg體重皮下用藥,持續6-8天,至臨床症狀穩定。
注意事項
與其它藥物相同,本品可產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
- 出血: 使用任何抗凝劑都可產生此反應:有出血傾向的器官損傷,影響凝血的藥物(見注意事項),腹膜後及顱內出血,某些情況是致命的。出現此種情況時,應立即通知醫師
- 部分注射部位瘀點、瘀斑極少報導注射部位出現堅硬炎性結節,幾天后緩解不需停止治療。除非注射部位引起皮膚壞疽(包括不可逆的皮膚損傷)。以上現象通常先出現紫瘢(皮膚小範圍出血)或紅斑(紅色炎性皮疹),滲出及疼痛。應停止治療。
- 局部或全身過敏反應儘管極少出現,也可發生皮膚(皰疹)或全身過敏現象。
- 血小板減少症 (血小板計數異常降低):在極少病例中,發生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伴有血栓形成(靜脈中有凝塊)。在一些病例中,血栓伴有器官梗死(組織缺氧壞死)或肢體缺血(供血不足)。應立即通知醫師
- 使用本品治療幾月後可能出現骨質疏鬆傾向(骨脫礦質導致的骨脆症)
- 增加血中某些酶的水平(轉氨酶)
在蛛網膜下腔/硬膜外麻醉時,使用低分子肝素,極少有椎管內血腫的報導(見:特別警告)。
當出現任何未提及的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向醫師或藥師諮詢
禁忌
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大出血、血小板減少症;活動性消化系統潰瘍、中風(系統性栓塞所致的除外)和有出血傾向者。同時本藥不可用於肌注。肝臟功能不全、未控制的動脈性高血壓、有胃腸道潰瘍史的病人及孕婦慎用。孕婦使用本藥時應權衡利弊。
用藥規定
除非必要,不可用於孕期。哺乳期母親使用應密切注意避免乳房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