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方式

供電方式

供電方式,是指供電企業向申請用電的用戶提供的電源特性、類型及管理關係的總稱。它包括供電頻率、供電電壓等級、供電容量、供電電源相數和數量、供電可靠性、計量方式、供電類別等。

基本信息

簡介

供電方式指供電人供給用電人電力的方式,包括主供電源、備用電源、保全電源的供電方式以及委託轉供電等。在我國,按國家標準,供電頻率為交流50赫。供電額定電壓為,低壓單相220伏,三相380伏;高壓供電,為10、35 (63) 、110、220、330、500千伏;除了發電廠直配電壓3千伏、6千伏外,其他等級的電壓應逐步過渡到上列額定電壓。供電企業對於距離發電廠較近的用戶,可考慮以直接方式供電。用電方需要備用保全電源時,供電方按其負荷性質、容量及供電的可能性,與用戶協商確定。對基建工地、農田水利、市政建設等臨時用電或其他臨時性用電,可供給臨時電源。供電人在其公用設施未達到的地區,可通過委託方式委託用戶就近供電,但不得委託重要的國防、軍工用戶向外轉供電。

供電方式的確定

應根據用戶用電申請的容量、用電性質和用電地點,供電部門以保證安全、經濟、合理的要求出發,以國家有關電力建設,合理用電等方面的政策,電網發展規劃及當地可能的供電條件為依據。供電方式涉及到電網發展、供電可靠性、供配電工程費的收取,用電分類和計量裝置的配置等。

供電方式直接關係到電網的發展,因此確定供電方式時,應結合電網發展規劃,從保證用電的安全、經濟、合理出發與用戶協商確定。確定供電方式應依據下述原則:

(1)國家有關電力建設、合理用電等方面的政策。

(2)電網的發展規劃。

(3)用電的性質、容量和地點。

(4)當地的供電條件。

供電方式分類:

按電壓分有高壓供電和低壓供電;

按電源分有單相和三相供電;

按電源數量分有單電源和多電源供電;

按供電迴路分有單迴路和多迴路供電;

按用電期限分有臨時用電和長期用電;

按計量方式有高供高計與高供低計、非裝表供電和裝表供電;

按管理關係分有直接供電戶、轉供戶;

按線路產權分為專線與公用線供電等。

廠用電供電方式

廠用電供電方式,大致可分為以下4種:

(1)發電機供電方式

在這種供電方式下,發電機產生的電能一方面通過主變壓器向電網送電,另一方面通過廠用變壓器向廠內負荷送電,正常運行情況下一般採用此種供電方式;電網故障時,發電機通過廠用變壓器僅供廠用電;

(2)主電網供電方式

當機組故障或檢修停機期間,發電機不發電,由主電網反供廠用電,即廠用電由主電網通過主變壓器和廠用變壓器倒送電;

(3)輔助電網供電方式

當機組故障或停運時,發電機不發電,若主電網又不可用,這時廠用電可切換到輔助電網供電方式。這時,停供正常運行負荷,僅供廠用電的重要負荷及應急負荷;

(4)柴油機供電方式

當機組故障或停運期間,主電網又發生故障且輔助電網也不可用時,廠內重要負荷及應急負荷便由柴油發電機組供電,這種供電方式屬於應急供電方式,遇到的機率很小。每一台機組的兩個應急配電盤各備有一台額定功率為6700kW的柴油發電機組,它們可在10s內自啟動帶負荷運行,需40s才能實現帶全負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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