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發症[臨床醫學概念]

併發症[臨床醫學概念]
併發症[臨床醫學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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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發症是一個複雜的臨床醫學概念。學者對併發症的定義有以下幾種: 一種是指一種疾病在發展過程中引起另一種疾病或症狀的發生,後者即為前者的併發症,如消化性潰瘍可能有幽門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併發症。 另一種併發症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病人由患一種疾病合併發生了與這種疾病有關的另一種或幾種疾病。

基本信息

併發症的三個基本特徵

1.後—種疾病的發生是由前一種疾病所引起的;
2.從後—種疾病的發生規律上看,前後疾病之間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只具有偶然的因果關係。因此,後種疾病的出現屬突發性的;
3.後種疾病的出現非因醫務人員的過失所致。

水痘併發症

一般不多見,較常見的水痘併發症有以下幾種。

(一)繼發性細菌性感染

包括局部皮疹化膿性繼發感染、蜂窩組織炎、急性淋巴結炎、丹毒、敗血症等。
近年來美國報導水痘患兒並發甲組鏈球菌感染(Invasive Group A streptococcus GAS),多發生於出水痘的第3~6天時,可表現為局部紅腫的蜂窩組織炎,或者鏈球菌中毒性休克樣綜合徵(Streptococcal toxic shock-like syndrome ISLS),均病情危重,病死率較高,需特別注意及時採取防治的措施。

(二)水痘腦炎

約1000~10,000個病例中有1例發生腦炎。多發生在病程第3~8天,少數見於出疹前2周或出疹後3周。病情輕重不一,症狀和腦脊液所見與一般病毒性腦炎相仿 ,病死率為5%~25%。其他少見的神經系統併發症有橫斷性脊髓炎、周圍神經炎、視神經炎等。

(三)原發性水痘肺炎

多見於成人水痘患者和免疫受損者。輕者可無症狀,或只有乾咳,重者有咯血、胸痛、氣急、紫紺和發熱等。嚴重者可致命,尤其在妊娠中後期感染危險性更大。體徵不明顯。肺炎症狀多見於出疹後2~6天,亦可見於出疹前或出疹後10天。診斷主要依靠X線檢查,憑X線診斷有謂成人水痘中16%並發水痘肺炎,而有肺炎症狀者只占4%。

(四)其他

水痘與Reye綜合徵常發生於水痘後期,伴嘔吐、不安和激惹,進展到腦水腫,腦部的病理改變與高氨有關,由於阿司匹林也被認為與Reye綜合徵有關,因此國外認為水痘感染時最好禁用阿司匹林退熱。心肌炎腎炎關節炎、肝炎等均少見。
任何的手術治療都不是萬無一失的,有可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併發症。但是併發症並不可怕,重要的是即使發現並處理併發症,才能讓人們恢復健康。隆胸整形手術自然也不例外。下面就針對隆胸手術的併發症做一下介紹並說明如何處理。

雷射脫毛併發症

雷射脫毛併發症有哪些呢?
1、局部紅腫:主要是組織熱氣化作用引起的一種特異反應,也有可能是感染的表現。
2、色素脫失:術後感染以及瘢痕的軟化,最終都有可能造成脫色現象。
3、疤痕:主要是因為過敏或疤痕體質,或者術後並發感染,以及損傷過大造成。
4、色素沉著:雷射脫毛併發症有哪些?色素沉著也是其一。皮膚損傷後一定會有顏色上的變化,脫痂時為粉紅,逐漸過渡到暗褐色,最後消退為與周圍皮膚一致。
5、皮膚熱損傷:末將脫毛針正確插入,使絕緣部分遠離皮膚或在插針過程中過早按動開關,從而引起表皮灼傷。
6、皮脂腺缺乏性濕疹:皮脂腺位於毛乾的附近,導管口位於毛孔下方,脫毛時易造成毛孔閉塞,以及皮脂腺損傷而引發此病。
7、埋沒毛:雷射脫毛併發症有哪些?很多人不知道埋沒毛也是其一。毛囊沒有被完全破壞,同時毛孔封閉,所以再生的變異毛無法正常順利地穿出毛孔。
8、內出血:術前檢查不細,患有某些血液疾病,或操作粗暴針管彎曲,以及術後劇烈活動等均可造成內出血。
9、毛囊炎:可由術前脫毛針及皮膚消毒不當,術後內容物滯留及毛孔閉塞而引發

吸脂失敗修復六大併發症

一,施術者應深知抽脂部位的血管及神經解剖,及嚴格準確的抽脂操作規程,從而最大限度減少手術併發症的發生,但是一旦出現就要儘快做吸脂修復。
二,皮膚瘀斑多由抽吸脂肪層次過淺及出血所致,抽吸操作不當,如橫向抽吸會損傷較大神經與血管,所以必須準確操作規範,抽吸中如有較深色的含血樣脂肪混合物,宜改變吸管抽吸方向或暫停抽吸。同時,局部適當加壓一段時間,一般3—5分鐘,由助手實施。
三,皮膚壞死與血循環障礙均與皮膚有創傷,抽吸過淺有關,一般抽吸深度在皮膚下2公分左右為好。
四,傷口及抽脂區感染主要與消毒不嚴及術區血腫形成,處理不及時有關,除注意抽脂方法外,還應及時用強有力的抗生素,抽出物的液量達2000—2500毫升時應予以輸血、輸液處理,但是一旦出現就要儘快做吸脂修復手術。吸脂失敗修復六大併發症中重要的一點。
五,皮膚皺摺與不平整與抽脂不均勻、量不一致及皮膚鬆弛有關,一旦發生處理十分困難,仍以注意操作規程、方法為好,但是出現的時候就要儘快做吸脂修復,這是唯一的解決方法。
六,有關脂肪肺或腦栓塞問題是十分嚴重的、致命的併發症,除注意操作時勿損傷大血管外、術畢認真、仔細趨壓出未吸出的脂肪及液化的脂肪、術畢有效的適當壓力的加壓包紮,既可減輕疼痛、阻止出血又能有助於塑形使皮膚更平整一些,也可減少殘留游離脂肪顆粒進入血管的機會,從而減少脂肪栓塞的嚴重併發症的發生。

手術缺陷

1、眼袋去除的不夠

這也是由於整形醫生在術前進行手術方案設計的時候,過度保守,造成手術中去除的脂肪不夠,手術後造成眼袋依舊存在,手術的效果不甚理想。

2、眼部血管受傷

這是因為整形醫生在進行內切法去眼袋的時候是盲視下用針頭抽吸脂肪,傷及血管的可能性較大,一旦傷及血管就存在著影響眼球和視力以至造成失明的可能。那么對於內切去眼袋有什麼併發症?還有那些?

3、眼眶凹陷

出現這樣的症狀多半是由於受術者貪圖一時痛快,或者是整形醫生沒有對去除的脂肪量做出準確的計算,導致眼眶脂肪去除過多造成的。

4、眼瞼皮膚鬆弛

這是由於受術者進行了錯誤的手術方法選擇導致的,一般來說皮膚彈性較差的受術者是不適合選擇內切法去眼袋手術,如果選擇內切法去眼袋的話,可能導致的結果就是手術後眼瞼皮膚鬆弛。

隆胸手術併發症

1.出血及血腫

隆乳術中及術後出血是較為常見的併發症,應予避免。不應在月經期間手術。手術前應作細胞及出、凝血時間檢測,排除有血液疾病的可能,術前2日套用維生素K110mg/日。術中囊腔製備完成後,用有帶熱鹽水紗布植入囊腔內止血,術畢在囊腔內植入負壓引流

2.形態不良

隆乳術後形態不良最為多見的是乳房位置過高,這是因為隆乳囊腔製備不良,特別是假體安放再胸大肌下附著點及下外側胸肌筋膜分離不充分。此形態最多見於腋窩切口,隆乳術後形態失去水滴形

3.乳房下垂

這是由於隆乳囊腔過大,超過乳房下皺襞所致,此類併發症多半發生在假體至於乳腺下的病例,也可發生在乳房皮膚鬆弛及假體過大的受術者

4.纖維囊形成

隆乳術後纖維囊形成是較多見的。防止手術過程多損傷、防止出血和血腫、防止異物進入隆乳囊腔、防止術後乳房損傷等,是防止及減少包囊形成的有效手段。一旦纖維囊形成,必須進行手術治療。纖維囊形成較多發生在假體置於皮下,如改良乳房癌根治術後植入假體的患者也容易發生再乳腺組織較少,假體植入在乳腺下的受術者

5.假體外露

較為少見,較多發生再乳房下皺襞切口的手術者,一旦發生宜取出假體

6.假體肉芽腫

也是較為少見的,曾見於採用第一批國產假體的手術者,更換假體後情況可改善

7.假體破裂或假體滲漏

多見於國產假體及套用5-10年以上的進口假體。一旦發生此事必須取出假體,更換假體,或終止隆乳

8.上臂疼痛

可能是由於肋間臂神經受壓所致。雖然少見,但是較難處理,可採用理療、神經封閉等方法治療

9.感染

是十分少見的,但也曾發生在美容院進行的隆乳術後。嚴重者造成胸肌間隙廣泛感染,只有通過取出假體、清創引流才能解決

10.氣胸或膿胸

也是十分少見的併發症。因手術在分離胸肌時進入胸腔,可造成液氣胸、血氣胸或膿胸等併發症。預防方法是分離胸肌時,宜在直視下進行,並且在肋骨表面分離胸肌,不要在肋間分離胸肌,以免進入胸膜腔。

如何預防假體豐胸併發症

1.假體豐胸後胸部通常會有疼痛及瘀腫的情形,其程度因人而異,視乎手術的方法,性質及個人的體質而定。疼痛一般會維持約二至三天,可依醫生的指示按時服垚控制。瘀腫則會約在一至兩星期內消退。
2.休息二至三天后,日常活動普遍可在手術日的二至三天后恢復。手術後的第五至七天后便可如常上班工作。手術後首星期應避免高舉手臂及提攜重物。兩星期內應避免進行蒸氣浴及游泳。而劇烈的運動則要待手術後二星期才可進行。
3.假體豐胸後的傷口上會有簡單的敷料,間中會有繃帶固定乳房位置。二至三天后到醫生處覆診檢查後便可以正常沐浴。再安排一星期,一個月及六個月後再覆診。傷口的縫線會在十天內自動溶解。
4.術後首月應依醫生的指示穿著任其一的合身柔軟胸圍或定位胸帶,或不穿胸圍讓胸部組織自然成形。乳房初期會感覺腫脹不柔軟,待一至兩個月後,乳房質感形狀便會比較自然。當你心理上將它融入變成為你身體的一部份時,不再留意假體的存在,你便完全康復了。
5.術後六個月內不能穿著有鐵線的胸圍,以防令胸部變形及引致包膜攣縮(包膜纖維硬化)的發生。
6.假體豐胸後兩星期內應避免性行為,以免碰傷乳房。

併發症的歸責與免責

併發症的歸責與免責是指患者發生併發症後責任的歸屬原則。目前,我國法律對醫療損害的歸責採用過錯責任原則,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只有在對醫療損害的發生存在醫療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即無責任。

併發症的醫療過錯判斷

1.醫務人員是否盡到風險預見義務
併發症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預見的,如股骨遠端骨折可能會導致膕動脈損傷、食管癌切除術並食管胃吻合術後可能會發生吻合口萎、甲狀腺手術可能會損傷喉返神經等。如果應當預見而未能預見到併發症的發生,則說明醫務人員未能盡到結果預見義務而構成醫療過失。
2 .醫務人員是否盡到風險告知義務
《執業醫師法》第26條規定,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如未能盡到此義務,則可以認定其違反了法定的告知義務而構成醫療過錯。
3.醫務人員是否盡到風險迴避義務
醫務人員是否盡到風險迴避義務,即醫務人員採取了相應的診療措施以儘可能避免併發症的發生。併發症的相對可避免性決定了在一定條件下,只要醫務人員加以充分的注意並採取積極有效的防範措施,併發症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例如在剖宮產手術中,手術醫生應特別注意防止損傷患者的輸尿管。但是也應當注意,併發症的可避免性是相對的,在臨床實踐中,有時即使醫務人員對併發症予以充分的注意並採取預防措施仍難以避免併發症的發生。例如,如果甲狀腺腫物與周圍神經粘連非常密切,則在切除過程中將難以避免神經損傷的發生。此時只要醫務人員能夠證明其在手術中嚴格遵守了技術操作規範,並對不良後果的發生給予了充分的注意,那么醫務人員無需承擔責任。
4.醫務人員是否盡到醫療救治義務
在併發症發生後,醫務人員是否採取積極的治療措施以防止損害後果的擴大。還是以甲狀腺中喉返神經損傷為例,因切斷、縫扎導致的喉返神經損傷屬於永久性損傷,而因挫夾、牽拉、血腫壓迫所致者多為暫時性的,經過適當的理療等及時處理後,一般可以在3-6個月內逐漸恢復。因此,對於後者,醫務人員應當採取積極有效的防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併發症的損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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