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制

佩奇制

佩奇制是體育競賽中的一種賽制,介於淘汰制和雙敗淘汰制之間。

基本信息

命名

該賽制於1931年首次被使用於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足球聯賽的決賽中,是由該聯賽專員珀西·佩奇首先倡導使用的,因此而得名佩奇制。

規則

佩奇制佩奇制
最基本的佩奇制首先要求將參賽隊按照循環賽瑞士制的方式決出1、2、3、4名,然後在1、2名之間和3、4名之間分別進行比賽。3、4名比賽的負方獲得第四名。1、2名比賽的負者與3、4名比賽的勝者之間再進行一次比賽,勝者與1、2名比賽的勝者再進行決賽,負者獲得第三名。決賽勝方為冠軍,負方為亞軍。從這種基本的佩奇制出發,現在又衍生出較為複雜的雙佩奇制、分組佩奇制等多種方法。佩奇制的優點在於使強隊即使失手一次或數次,也有機會爭奪冠軍,同雙敗淘汰制類似,減少了比賽的偶然性。同時,佩奇制比雙敗淘汰制又減少了比賽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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