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0年02月至1995年10月,吉林省農村經濟管理總站副站長;
1995年10月至1999年09月,吉林省農村經濟管理總站站長;
1999年09月至2000年08月,吉林省農業廳財務處負責人;
2000年08月至2003年09月,吉林省農業委員會發展計畫處處長;
2003年09月至2005年07月,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助理巡視員;
2005年07月至2015年07月,吉林省體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副廳長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5月4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吉林省紀委宣布:吉林省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佟景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7月23日,吉林省政府決定:免去:佟景春的吉林省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開除黨籍
2015年10月12日,經吉林省委同意,吉林省紀委對吉林省體育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佟景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佟景春對吉林省體育局違反有關規定以單位名義私分國有資產負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
佟景春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佟景春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察廳報請吉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
此前,佟景春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