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於地主家庭。中學畢業後開始習武,練就了一身好武藝。192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參加平江的“二月(農曆)撲城(縣城)”戰鬥。1929年,先後任平江縣鍾洞區蘇維埃政府裁判兼肅反委員和瑚三區游擊大隊長。曾帶領區游擊隊員晝伏夜出,連續處決了當地幾名作惡多端的反動劣紳,有力地打擊了敵人的囂張氣焰。1931年,調任平江縣北一區游擊大隊長,率隊轉戰於通城、崇陽、通山等鄂東西南山區,以配合紅軍主力開展游擊戰爭。同年11月,在通城與敵作戰,右手不幸受傷致殘。此後靠一隻左手使槍握筆,被游擊隊員譽為獨臂英雄。1934年年底,任平(江)、瀏(陽)、長(沙)縣游擊大隊長。在嚴重的白色恐怖下,率隊堅持游擊戰爭。1936年6月,在平江縣三墩開會時,突遭敵人包圍,突圍中不幸中彈犧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