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畢業於湖北省委黨校。現任湖北省通山縣人民法院院長。
主要業績
長期從事青年、組織管理與政法管理工作。自1976年參加工作後,先後任嘉魚縣環城公社團委書記、黨委組織委員,嘉魚縣委組織部科長、副部長,縣人民法院院長,嘉魚縣委候補委員、縣政協常委、縣紀委常委。1998年任通山縣人民法院院長。在做青年工作期間,曾被共青團湖北省委授予全省模範團幹部稱號;在做組織工作期間,多次受到上級部門的表彰和獎勵;在法院工作期間,能堅決貫徹黨中央的總體部署,按照堅持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堅持"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狠抓質量、高效辦案"的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法律職責,依法查辦賄賂、徇私舞弊等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活動,促進了地方社會穩定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保障了地方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在1998年全國法院抗洪搶險活動中,嘉魚縣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體一等功,個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一等功。調到全省特困的通山縣任人民法院院長後,帶領幹警積極開展"三爭組'活動,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繼縣法院被評為湖北省最佳人民法院後,6個法庭先後被評為省、市先進人民法庭,實現了通山縣人民法院"爭先創佳"一片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