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青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個人榮譽
曾任被譽為“反恐怖尖兵”。
先後指導協調偵破新疆烏魯木齊系列爆炸破壞案、武漢持槍殺人團伙案、廣州白雲機場劫機案等許多起特大案件。曾被評為“中國國家機關十傑青年”。
人物事件
依法逮捕
2009年7月31日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表決,確認了《青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於許可對省十一屆人大代表何再貴依法逮捕措施的函》。
何再貴曾任青海省公安廳廳長、省十一屆人大代表等職務。何再貴雙規後被依法逮捕。
2009年8月,青海省公安廳原廳長何再貴因涉嫌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
法庭判決
2010年2月26日,西寧中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原青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何再貴有期徒刑11年。
獲罪減刑
2013年2月21日,二中院裁定對其減刑一年。
2015年1月21日,二中院再次裁定對其減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