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低耗能的雷射武器於上世紀90年代初就已研製成功,可用來打擊武器控制系統、偵察和通訊設備以及光電系統,也可以使敵方有生力量失明。雷射武器的氣體、固體和化學放射源可以產生不同波段的雷射。在戰場上,這種雷射武器可以裝進背包內或用汽車運輸。
傷害
低能雷射武器近距離照射目標或者長時間照射目標也是有可能對人眼造成巨大傷害的。美國研製的PHaSR雷射槍有可能是採用了自動測量目標距離的技術,以解決安全上的隱患。美國國防部就該武器僅公開了有限的信息,其中提到了“眼睛安全距離探測器”的概念,這一概念可能表示該武器可以根據目標距離自動調節能力強度。美國國防部稱該武器系統還合成了“雙波長雷射技術”,這表明一些可以過濾特定波長雷射的眼睛對其也不起作用。
原理
與高強度雷射相比,一些相對簡單的武器也有同樣的功能。比如,信號彈內填充的火藥點燃後能夠製造出低溫氣體場。在此原理上製成了光榴彈以及具有致盲和振聵效果的組合炸彈。它們爆炸產生的威力能讓人失明20—30秒,失去聽力4—6小時。
和雷射一樣,超高頻輻射能夠讓無線電電子偵察、通訊、定位和控制設備癱瘓。此外,超高頻武器可以破壞人的大腦及中樞神經系統的工作,使人出現耳鳴,聽到並不存在的噪聲。它也能損傷人的內臟器官,且可能致命。超高頻發生器可藉助普通炸彈投放到敵人的領土。目前這種武器的研製還面臨技術障礙,即如何以一定重量、體積和價格的裝置獲得所需強度的輻射。
特點
反應時間短、照射速度快、命中精度高。使用火炮、飛彈攔截飛機、飛彈等高速機動的空中目標時,必須有幾分乃至十幾分鐘的預警時間和十幾乃至數十秒鐘的反應時間,在許多情況下,因反應時間太短,目標來襲速度太快,而無法抗擊和攔截。雷射武器的照射速度極快,可達30萬公里每秒,比普通槍彈的初速快40萬倍,比飛彈的速度快10萬倍,所以無需計算提前量,只要瞄準便可百發百中,指哪兒打哪兒,命中率極高。
輻射強度高,摧毀威力大。常規武器是依靠高速飛行的彈丸破片的撞擊或高速、高溫、高壓金屬射流的侵徹作用來擊毀飛機、艦船和坦克裝甲車輛的。雷射武器則不同,它是直接利用雷射輻射強度高、聚焦能力好,能把時間、空間和能量瞬時集聚對目標進行強大的殺傷和破壞。雷射武器對目標的主要殺傷因素是高溫作用,也有一定的衝擊效應。在雷射武器發射的強雷射照射下,飛機、飛彈的金屬外殼會立即燒蝕、氣化,機體和彈體穿孔後造成人員傷亡和電路故障,進而使之失去戰鬥力。雷射武器發射的是光彈,無需備彈和裝填,一秒鐘可輕而易舉地連射1000發光彈,只要有電源就能連續發射,而且沒有後坐力,可以裝在任何載體上進行發射。適合於中近程反導防禦和對抗多目標飽和攻擊。
此外,還具有無污染,不易受電子干擾等特點。但從目前來看,雷射武器還存在許多實際問題尚待解決,在太空、高空中使用最為理想,但在大氣層中使用受雨霧、塵煙、雲層等氣候條件的影響較大,特別是在海洋環境條件下使用,影響就更大。此外,在大氣層中使用,一般作用距離較近,如果射程增大,雷射束的發散角也將隨之增大,射到目標上的雷射束密度也隨之降低,因而毀傷能力將減弱。此外,雷射武器在對抗飛機、飛彈類高速機動目標時,光靠目視瞄準不行,必須有一套相應的預警、跟蹤和自動瞄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