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冷害

低溫冷害

農作物生長季節氣溫比常年同期顯著偏低引起的災害。低溫冷害(low temperature and cold damage)是影響我國農業生產的主要災害之一。它簡稱冷害,指農作物在生育期間,遭受低於其生長發育所需的環境溫度,引起農作物生育期延遲,或使其生殖器官的生理機能受到損害,導致農業減產。

基本信息

概念

低溫冷害的類別。低溫冷害的地域性和時間性強,人們一般按其發生的地區和時間(季節、月份)來分類。也有的按發生低溫時的天氣氣候特徵來劃分,如低溫、寡照、多雨的濕冷型;天氣晴朗,有明顯降溫的晴冷型;持續低溫型等三類。另外,在農業氣象學中,還根據低溫對作物危害的特點及作物受害的症狀來劃分,共分三類,即延遲型冷害、障礙型冷害和混合型冷害(指延遲型與障礙型冷害在同年度發生)。從災害角度一般採用第一種分類法,即主要分為春季低溫冷害、秋季低溫冷害、東北夏季低溫冷害三類。此外,華南北部還有早稻抽穗揚花時的“五月寒”(出現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等。

定義

農作物生長季節氣溫比常年同期顯著偏低引起的災害。

低溫冷害的時空分布

1.春季低溫冷害。
我國南方在早稻播種育秧時期(3~4月),由於受低溫影響造成爛種爛秧,稱為春季低溫冷害,俗稱倒春寒。由於形成低溫冷害的因素比較複雜,除了低溫這一主要因子外,還與作物品種、育秧和管理技術等因素有密切關係,所以各地的低溫冷害標準有所不同。中國氣象科學院農氣室,根據各地的試驗資料及歷年爛秧時段的氣象條件,確定日平均氣溫連續3天<10℃為粳稻爛秧指標;當日平均氣溫連續3天<11℃為秈稻爛秧指標。應該指出,這一溫度指標是可能致災的臨界溫度指標,還不能作為災害標準。事實表明,春季低溫冷害主要發生在3月中旬至4月上旬,正值從南到北大範圍早稻播種育秧時期。此時極地冷空氣仍然不斷入侵,所以各地每年都有程度不同的冷害,但嚴重災害較少。長江中下游地區1953~1980年發生過6次嚴重災害,平均5年一遇;華南地區北部冷害較多,嚴重災害約5~7年一遇;中部南部少,海南未發生過。近幾年來,由於早稻播種育秧技術的進步,低溫造成的損失明顯減輕。
2.秋季低溫冷害。
秋季低溫冷害是指晚稻抽穗揚花期,受到低溫天氣的影響,造成空殼和疵粒率增大而減產。由於此種災害在華南地區多發生在“寒露”節氣前後,故稱寒露風。我國雲貴川地區稱為“八月寒”或“秋寒”。一般把日平均氣溫≤20℃,且持續3天或以上,作為秋季低溫冷害的指標。由於作物品種和地域的差異,各地採用的低溫指標有所不同。這種低溫指標是危害作物抽穗開花時期的臨界溫度值。一般溫度越低,且維持的時間越長,造成的損失越重。秋季低溫冷害主要發生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發生期自長江流域向南逐漸推遲。雲貴高原的秋季低溫冷害,一般發生在8~9月份。一般秋季低溫冷害的發生機率比春季冷害低,但危害大,造成的損失嚴重。據統計,長江中下游地區,嚴重秋季低溫冷害,平均4~5年一遇;華南,不同程度的寒露風害,約4年一遇;雲貴川地區,由於地勢高地形複雜,幾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八月寒”害,但大範圍的嚴重秋季低溫冷害發生機率較少,約6~8年一遇,且多發生在雲貴高原地區。
3.東北夏季低溫冷害。
東北地區是我國最北的農業區,冬季漫長,無霜期短,僅100~200天,≥10℃的積溫在1300℃~3700℃之間,這種熱量一般基本上能滿足當地糧食作物的生長需求。但是,夏季平均氣溫明顯偏低,往往使作物生育期延遲。延遲的時間(天數)與平均溫度成反比,即平均溫度越低,作物生育期延遲的時間越長。所以當未成熟的作物遇到早霜凍就會造成大幅度的減產。此種冷害,按其危害的症狀和機制,分為延遲型、障礙型和混合型冷害。若按冷害年的天氣氣候特點,分為低溫多雨型、低溫乾旱型、低溫早霜型和低溫少日照型等四種。

套用學科

資源科技(一級學科);氣候資源學(二級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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