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級差地租可用以下公式計算:
R=E(p-a)-Efk
式中R為單位面積上的地租,E為單位面積產量,P 為單位產品的市場價,a為單位產品的生產成本,f 為單位產品運輸單位距離的費用,k 是變數,為生產地與消費地間的距離。由於假設生產因子的價格不隨距離的變化而變化,故E、p、a均為已知量。位置級差地租的客觀存在,影響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對土地的需求,並進而導致土地價格的空間差異。處在市場附近的土地,由於支付(甚至不必支付)產品運費不多,區位條件優越,故各種經濟及管理單位向城市中心區集聚,對土地需求量也大增,引起地價不斷上升。在城市中心和城市內部,土地經營集約化程度最高,地價和純收益也最高。離城市愈遠,土地經營愈粗放,地價也愈低。故位置級差地租可作為控制城市區域土地利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