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農會館
清康熙、雍正年間江西興國佃農的反抗鬥爭組織。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興國錦衣鄉佃農李鼎三創議“田骨、田皮許退不許批”,要求官府承認“永佃”權。 年)鬥爭失敗,“會館”被焚毀
清康熙、雍正年間江西興國佃農的反抗斗爭組織。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興國錦衣鄉佃農李鼎三創議“田骨、田皮許退不許批”,要求官府承認“永佃”權。並率眾幾千包圍縣衙,迫使官府刻石立碑,作為常規。鬥爭勝利後,他們設立“會館”,散發傳單,要求減租,倡議“八收、七收有差”(即按原租額八成、七成收租)。如地主按原租額強收,即群起反擊,並將地主所收田租奪回,交給“會館”處理。鬥爭堅持十四年之久。到雍正四年(1726 年)鬥爭失敗,“會館”被焚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