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權焦慮

休假權焦慮

休假權焦慮,是隨著2.5天休假的提倡而引發的職工擔心假期不能真正落實以及無法落實的焦慮。很多市民認為,這只是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福利,與自己無關,帶薪休假都不能落實,何談一周2.5天休假;另外也有人擔心因此無法保證加班薪酬。對此,一些出台這項政策的地方解釋,2.5天休假重點在於多出來的半天並不是放假,也不是帶薪休假,而是職工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有時間的可以拼假、湊假。以公務員來說,你可以提前預約辦事,如果他不給你辦事,就是他的工作沒有完成,那么他就不能享受這半天的假期。

表現

休假權焦慮休假權焦慮
2015年12月,河北江西重慶等地相繼出台了意見,明確鼓勵“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訊息即出,有人歡喜有人愁。歡喜,是因為明確規定了周末休假模式,“終於可以放心大膽地在周五下午開啟短途旅行了”;愁,是因為規定僅僅是“鼓勵”,前提要遵循國家法律規定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可見,“2.5天休假模式”是一種鼓勵性引導,並非強制性要求,需要因時因地來執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政策落實並非看上去那么美。

原因

休假權焦慮休假權焦慮
在經濟社會日益發展的今天,休假旅遊成為國人的一種剛需。從調整小長假到呼籲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從提議解放周末到明確“2.5天模式”,為了最大可能地滿足休假需求,做的工作不可謂不多。帶動旅遊消費,緩解長假旅遊交通壓力,提高旅遊休假自主性……從長期來看,這項政策的好處確實不少,在某種程度上也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政策導向。不過,正如有人所說,“一切假期沒有法定都如同空談”,不落實,再彈性的制度安排也無法達到理想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如果2.5天休假模式邁出了保障公民休假權利的第一步,那么真正有效緩解大多數人的權利焦慮,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現實中,有不少阻礙休假的因素,休與不休肯定不是這樣一紙規定即可解決。有的單位工作節奏快、壓力大,不會把“鼓勵”當成“必辦”;有的單位看似允許統籌安排周末,可乾不完的工作、分不開的身也讓休假“近在眼前,遠在天邊”;有的單位則積極回響,鼓勵並保障這種休假機會。因此,“連正常周末都沒法休,奈何再加半天”與“既然單位有保障,多休半天又何妨”,形成了鮮明對比。

所謂“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讓權利呈現出凸凹之像,待遇上的差距不免加重了休假權的焦慮,小短假有可能淪為紙面化,也可能變成福利化。從這個意義上講,一些地方提倡“2.5天休假模式”雖值得稱讚,但能不能被激活、是不是可執行、有沒有真效果,都需要更明確的實施細則。當然,保障和落實好這一政策,也是回應休假平等的公眾關切的重要一步。

建議

“世界是本書,不從旅行獲得充足,而是為了心靈獲得休息。”時間轉動再快,世界不斷發展,人總需要稍作停留,或回味或凝思或暢想。既然提倡2.5天,不妨再下力氣讓“鼓勵”成真,讓帶薪休假變現,心靈休憩也就不再“行路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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