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鄉財政所

一、部門職責
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後鄉財政的職能從原來的徵收、管理和監督轉變為服務、管理和監督。即加強財源建設,搞好協稅護稅,積極組織財政收入。編制鄉級綜合預算和部門預算,統籌安排使用鄉政府財政性資金,確保收支平衡。貫徹落實中央支農政策,管好財政支農資金。深化財政改革,增強財政執行力。做好鄉級財政財務管理,確保基層政權和組織的正常運轉。迎接上級各項監督檢查。具體職責主要為:
1、加強財源建設,搞好協稅護稅,摸清稅源動態,積極組織財源,確保全年財政收入按期實現;
2、負責財政總收支和財政部門收支預算的編制與執行、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3、負責 “三辦一所”及兩個延伸上劃部門的財務代理及會計核算;農村公益性服務中心“以錢養事”資金的財務管理及監督;
4、落實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安排、使用、監督和管理;
5、負責上級各項專項資金的監督和管理、項目資金的檢查驗收工作等;
6、負責國家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支農惠農資金的發放等;
7、負責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的徵收及管理等;
8、負責鄉級預算外資金的監督、管理和核算等;
9、負責財政與編制等政務公開的各項具體工作,包括各項資金的落實、政策的宣傳、網上的公開公示及全鄉各村網路查詢點的建設和推廣工作;
10、負責鄉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日常財務管理;票據管理;全國農民信息網的維護、升級、和管理;農村綜合改革的日常工作等;
11、落實鄉黨委、政府安排的臨時性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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