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政府辦公室

機構職能

一、負責市政府(林管局)以及市政府(林管局)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的籌備工作:協助市政府(林管局)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市政府(林管局)領導重要活動和以市政府(林管局)名義舉辦的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情況通報、匯報等文字綜合工作。
二、協助市政府(林管局)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林管局)、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研究市政府(林管局)各部門、各縣、區、局請求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林管局)領導同志審批。
三、督促檢察市政府(林管局)各部門、各縣、區、局,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林管局)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林管局)領導同志報告:負責辦理市政府(林管局)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負責公路“三亂”檢查治理工作。
四、負責市政府(林管局)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林管局)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林管局)直接處理的各部門向市政府(林管局)反映的重要問題和突發事件及重大事故。
五、負責市長專線電話、市長信訪專線電話、市政110電話的工作,全天候、全方位受理人民民眾來話,代市長處理、答覆、受理人民民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請求幫助解決的問題。
六、圍繞市政府(林管局)重點工作和市政府(林管局)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決策建議。
七、及時蒐集、篩選、傳遞和處理各種信息,為市政府(林管局)領導同志提供決策依據。
八、負責駐外機構管理工作。承擔駐外機構工作情況綜合、調查研究、催辦檢查、協調聯絡和業務指導。
九、負責市政府(林管局)及部分委、辦、局的辦公用品供應,環境管理,安全保衛,車輛服務,職工子女入托,會議、檔案等材料的印刷,各種會議的接待。

內設機構

(一)文電科
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慶典、紀念、表彰、經貿等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直屬單位會議有關事宜的審批,市政府及(林管局)、辦公室的機要通信。承辦由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省直各部門、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局)和其他市政府給我市政府(林管局)及辦公室來文的登記、分轉、催辦、清退、歸檔和銷毀工作;承辦黨委系統來文來電的簽收、分辦和管理工作;負責以市政府(林管局)和辦公室名義發出檔案的登記、編號、格式化核稿、送印、封發工作;負責市政府(林管局)及辦公室領導機要文電、資料的傳閱、管理及離退休的副秘書長以上領導閱文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林管局)、辦公室和市長(管局長)印鑑的管理和使用。
(二)常務秘書室
重點為市長服務。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管局長)工作情況通報會議、秘書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安排、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起草;負責市政府(林管局)領導政務、調研考察、重要會見、重要接待活動與參加的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市長(管局長)的文字材料起草,催辦落實市長(管局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秘書科
為各位副市長服務。負責分管戰線副市長的工作情況綜合、調查研究、文字材料起草、催辦和協調戰線工作,負責組織分管副市長召開的戰線會議的會務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事宜。
(四)林業科
為林管局副管局長服務。負責林管局工作的調查研究、催辦和協調聯絡;起草管局領導的文字材料,辦理領導交辦事宜。
(五)綜合信息科
負責全市情況綜合、匯報材料起草、《政府工作》刊物編髮等工作;負責市政府(林管局)系統信息的蒐集、整理、分撥、編輯和報送工作。
(六)聯絡科
負責市政府與市人大、市政協的各項聯絡工作。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市政府向市人大報告材料的通知、起草、審核、催辦工作。市政府向市政協通報協商材料的通知、起草、審核、催辦工作。負責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市政協全委會議的聯絡服務性工作。負責科顧委委員和顧問團成員諮詢意見的轉辦工作。
(七)駐外機構管理科
負責市政府駐外機構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駐外機構工作情況綜合、調查研究、催辦檢查、協調聯絡和業務指導。起草有關駐外機構工作的檔案、通知、匯報等文字材料。代市政府做好外地市在我市設立駐外機構的審核批覆和日常管理聯絡工作。協助市政府有關部門搞好駐外機構需在伊春辦理或需去駐地辦理的有關事情。
(八)人事科
負責全辦職工的人事、工資及目標考評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獎懲;負責辦機關公務員、歸口管理單位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負責辦公室機關、歸口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及幹部管理許可權內的人事任免、調配、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教育培訓、職稱評聘、老幹部活動、來信來訪、徵兵、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辦公室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民主生活會的會務安排;負責辦公室機關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情況綜合和催辦落實。
(九)機關事務管理科
負責政府(林管局)機關後勤管理服務工作,庭院綠化、愛國衛生、環境綜合治理、職工食堂等工作;負責機關房舍及有關設備的維修管理。
(十)保衛科
負責機關安全保衛、防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財審科
負責辦公室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辦公室所屬基層單位財務管理業務;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法規,制定辦公室會計工作的具體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辦機關經費;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委託或授權,管理辦機關有關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基層單位的黨務工作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黨員幹部和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負責全辦黨的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婦聯、共青團、統戰、計畫生育工作。
(十三)紀檢組(監察室
為市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
(十四)市政府車隊
負責市政府領導、職工、公務通勤用車。
(十五)市政府督辦檢查室(市長專線辦公室合署辦公)
副處級單位,內設督辦檢查科、政務值班室、綜合調研科3個科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政府(林管局)全體會議重要事項的立項與督辦;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管局長)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督辦;市政府(林管局)領導批示及交辦事項的督辦;市長專線電話、市長信訪專線電話、市政110電話反映事項的督辦落實;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保持對上對下的密切聯繫,及時了解掌握全市各方面發生的重要事情,準確傳達、妥善處理收到的各種緊急事項;參與通過政務值班室傳達的重大事項的處置;負責全市政務值班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確保政務值班網路暢通。負責全市公路“三亂”檢查治理工作。
(十六)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的日常工作。政府專用網路建設、運行與管理,政務辦公軟體開發和套用維護;綜合電子數據的收集、處理和收發傳輸工作;機關工作人員辦公自動化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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