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片段
經濟法作為各類工商管理專業的一門必修課程,在讓未來各類工商管理人既全面學習科學經營管理理論知識的同時,也學到一些有關經營管理的法律知識,為將來進行科學經營管理、依法經營管理打下初步基礎。大概是三十年以前改革開放初期,人們對計畫經濟有所領悟,認識到僅僅靠行政手段管理經濟是不行的,必須採取必要的經濟和法律手段。因此在全黨全國人民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時,自然就掀起一股“經濟法熱”熱潮,幾乎全國所有的法科、財經、工商管理等高等院校無一不開設經濟法課程。認識到依法經營管理的重要性,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時至今天所有院校財經、管理類各專業仍然沿承使用稱為“經濟法”的課程和教材,這又不能不說是匪夷所思,因為在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確立之後,經濟法已被定位為政府巨觀調控和管理經濟的法律。這種情況下,繼續把經濟法確定為該課程並使用該教材,一是明顯有悖法理;二是內容太窄,不能適應依法經營管理的需要。為此,1989年全國部分經濟管理院校法律教師自發組織聯合編寫一本試用教材,取名《企業經濟法》,意在以企業為主體,以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為內容,幫助學生確立依法經營管理的法治理念和意識,學習和掌握一定依法經營管理的法律知識。1997年王保樹教授受國家經貿委委託,為全國工商管理培訓主編一本《經濟法律》,雖然只比經濟法多了一個字,卻根本改變了課程性質和內容,與企業經濟法有點殊途同歸之感。2002年,為適應全國“十五”工商管理培訓的需要,國家經貿委又委託北大蔡曙濤教授編著了同樣命名為《企業經濟法概論》的統編教材。雖然企業經濟法得到社會認可,也出版了幾個版本,成為福州大學管理學院、陽光學院和福建經濟管理學院的適用教材,2001年該課題被經管院推薦,福建省教育廳評為省教學成果二等獎,2008年該課程被福建省教育廳評為省級精品課程,取得不菲成績。但我們在施教過程中,總感到對那些沒有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生大講特講經濟法律、企業經濟法的法理,不僅十分吃力,而且效果也不好。在2009年考察台灣地區的“中國科技大學”時,他們給各管理專業開設《企業經營管理法律實務》課程,雖未見到教材,卻感到非常直觀和適用,和專業培養目標貼得很緊。因此,2009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立項時,決定按新的思路構建,編出一本新的特色企業法律教材。這個方案得到所有參編院校及全體編者的一致認可,經過近一年多的努力,並經四位正副主編多次審定、校對,保證該教材於2011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最後實現了我們的心愿。
參加本教材編寫的有福州大學陽光學院、工商管理學院、福建工程學院、西南大學育才學院、南京理工學院等院校。本教材由陳訓敬教授、許步國教授擔任主編,林發新副教授、俞飛穎副教授擔任副主編。全書設定6編、20章,各章具體撰稿人如下:
陳訓敬(福州大學陽光學院法律系教授)負責第1、9章撰稿;
林發新(福州大學陽光學院法律系副教授)負責第2、3、4章撰稿;
柳薇(福州大學工商管理學院講師)負責第5、8章撰稿;
周素英(福州大學陽光學院法律系講師)負責第6章撰稿;
許步國(福建工程學院教授)負責第7、19、20章撰稿;
羅雲(西南大學育才學院講師)負責第10章撰稿;
楊建沖(西南大學育才學院講師)負責第11章撰稿;
王丹(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講師)負責第12、14章撰稿;
劉德(福州大學陽光學院法律系講師)負責第13章撰稿;
翁京才(福州大學陽光學院法律系講師)負責第15章撰稿;
俞飛穎(福州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負責第16、17章撰稿;
王浩雲(福州大學陽光學院法律系講師)負責第18章撰稿;
最後由陳訓敬教授負責對全書進行統稿和審定,為了保證書稿的質量,又分別由各主編、副主編對各章進行最後校對和審定。全書創作過程由周素英同志負責具體聯繫協調,並全程負責書稿計算機處理工作,確保編寫工作順利完成。
本教材出版從立項、寫作到最後審定、出版都得到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各位主任、編審的關懷和指導,藉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內容簡介
《企業經營管理法律實務》在內容設計上充分考慮了與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的接軌,注重基礎理論闡述和實務能力培養的有機結合,力求展現以下特點:第一,基礎性。本套教材的編寫內容定位於對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基本知識的闡釋和對基本法律實務技能的培養。第二,簡潔性。本套教材以各學科成熟的理論體系為主,不涉及太深奧的法律問題;以通俗和主流觀點為主,除核心觀點、理論有簡要論證之外,避免過多論述有爭議的觀點或作者個人觀點。
圖書目錄
第一編 導 論
第一章 依法經營管理是現代企業的必然選擇…………………………………3
【導入案例】一起民事糾紛案變為行政官司的法治思考
◎ 一、市場經濟實質上是一種法治經濟/5
◎ 二、現代企業面臨著巨大經營管理風險/16
◎ 三、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的法律規制/23
第二編 企業組織法
第二章 公司法……………………………………………………………………29
【導入案例】姜光先訴華星礦業公司股東資格確認和公司盈餘分配權案
◎ 一、公司法概述/32
◎ 二、有關公司設立的主要規定/35
◎ 三、有關公司組織機構的主要規定/40
◎ 四、有關公司股份和債券的主要規定/43
◎ 五、有關公司財務會計的主要規定/46
◎ 六、有關公司變更、終止及清算的主要規定/48
◎ 七、有關違反《公司法》法律責任的主要規定/50
第三章 合夥企業法………………………………………………………………54
【導入案例】解除合夥關係應如何分割財產?
◎ 一、合夥企業法概述/56
◎ 二、合夥企業的設立/59
◎ 三、合夥企業的內部關係/61
◎ 四、合夥企業與第三人關係/64
◎ 五、合夥企業的入伙與退夥/65
◎ 六、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66
第四章 其他企業法………………………………………………………………69
【導入案例】魯海公司與台商訂立合作辦廠協定為什麼無效?
◎ 一、其他企業法概述/72
◎ 二、有關個人獨資企業法的主要規定/73
◎ 三、有關外商投資企業法的主要規定/77
◎ 四、有關全民所有制企業法的主要規定/83
◎ 五、有關集體所有制企業法的主要規定/85
第三編 企業經營法
第五章 民法總則………………………………………………………………95
【導入案例】法院對孫松雲請求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的處理正確嗎?
◎ 一、民法概述/97
◎ 二、有關民事主體的主要規定/99
◎ 三、有關代理制度的主要規定/103
◎ 四、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規定/105
第六章 物權法…………………………………………………………………107
【舊案新析】樓梯官司的新法思考
◎ 一、物權法概述/108
◎ 二、有關所有權制度的主要規定/109
◎ 三、有關用益物權制度的主要規定/114
◎ 四、有關擔保物權制度的主要規定/116
◎ 五、有關占有制度的主要規定/118
第七章 契約法…………………………………………………………………120
【導入案例】北京天人信和診所為什麼打不贏契約官司?
◎ 一、契約法概述/122
◎ 二、契約法總則規定的一般規則/124
◎ 三、契約法分則規定的契約類型/134
◎ 四、有關契約擔保的主要規定/137
第八章 智慧財產權法……………………………………………………………143
【導入案例】誰是山寨版“如家”?
◎ 一、智慧財產權法概述/150
◎ 二、有關商標權的主要規定/155
◎ 三、有關專利權的主要規定/161
◎ 四、有關著作權的主要規定/168
第九章 侵權責任法……………………………………………………………178
【名案新析】高樓拋物案的新法剖析
◎ 一、侵權責任法概述/183
◎ 二、有關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191
◎ 三、幾種侵權責任的專門規定/192
第四編企業管理法
第十章 稅收法…………………………………………………………………205
【導入案例】順德區國家稅務局行政處理決定是否合法?
◎ 一、稅收法概述/208
◎ 二、有關稅收法的主要規定/212
◎ 三、有關稅收徵收管理法的主要規定/222
◎ 四、有關違反稅收法的法律責任/226
第十一章 金融法…………………………………………………………………229
【導入案例】賽格進出口公司訴中國農業銀行無錫市郊區支行票據承兌糾紛案
◎ 一、金融法概述/231
◎ 二、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主要規定/233
◎ 三、有關銀行法的主要規定/240
◎ 四、有關票據法的主要規定/244
◎ 五、有關證券法的主要規定/248
第十二章 產品質量法……………………………………………………………256
【導入案例】為什麼貝親株式會社等企業不承擔產品責任?
◎ 一、質量法概述/258
◎ 二、有關產品質量法的主要規定/260
◎ 三、有關標準化法、計量法的主要規定/267
第十三章 財務管理法……………………………………………………………271
【導入案例】寧德市旅遊局指定獨家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是否合法?
◎ 一、財務管理法概述/273
◎ 二、有關會計法的主要規定/275
◎ 三、有關審計法的主要規定/281
第十四章 公平交易法……………………………………………………………288
【導入案例】惠源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 一、公平交易法概述/290
◎ 二、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壟斷行為的表現形式/294
◎ 三、對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壟斷行為的監督檢查/299
◎ 四、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的法律責任/301
第十五章 其他企業管理法………………………………………………………304
【導入案例】鴨電公司應否對鴨河水管所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 一、其他企業管理法概述/307
◎ 二、有關環境資源法的主要規定/308
◎ 三、有關安全生產法的主要規定/314
◎ 四、有關清潔生產法的主要規定/317
第五編 社會保障法
第十六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325
【導入案例】北京燕竹醫院為什麼要對原俊亭承擔賠償責任?
◎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述/329
◎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主要規定/332
◎ 三、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336
第十七章 勞動法…………………………-……………………………………340
【導入案例】浙江弘發建設實業有限公司是否應當對李玉飛的工傷承擔責任?
◎ 一、勞動法概述/342
◎ 二、勞動法規定的基本勞動制度/345
◎ 三、勞動爭議處理/354
◎ 四、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責任/355
第十八章 社會保險法……………………………………………………………359
【導入案例】本社保糾紛案在仲裁、訴訟程式上存在有哪些問題?
◎ 一、社會保險法概述/362
◎ 二、養老保險法/365
◎ 三、醫療保險法/367
◎ 四、失業保險法/370
◎ 五、工傷保險法/373
◎ 六、生育保險法/375
第六編 企業爭訴法
第十九章 企業民事糾紛救濟……………………………………………………381
【導入案例】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什麼被法院撤銷?
◎ 一、企業民事糾紛救濟概述/383
◎ 二、有關仲裁法的主要規定/384
◎ 三、有關民事訴訟法的主要規定/389
第二十章 企業行政糾紛救濟……………………………………………………394
【導入案例】遵義汽車運輸總公司請求國家賠償是否應予支持?
◎ 一、企業行政糾紛救濟概述/397
◎ 二、行政複議法的主要規定/398
◎ 三、有關行政訴訟法的主要規定/402
◎ 四、有關國家賠償法的主要規定/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