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青木昌彥建立了一種合作博弈的企業理論,即把企業看作股東和雇員形成的聯盟,共同構成企業特質性資源,形成組織租,並通過合作博弈,共同分享,從而達到一種組織均衡。即如果談判一方以撤出合作博弈作為最有力的威脅,沒有任何一方期望在破壞合作的同時,又沒有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獲得效用的增進。組織均衡的實現,同時決定了管理政策和組織租的內部分配。青木昌彥在不同的歷史、法律、政治和經濟條件背景下,論述和比較了股東主權模式、共同治理模式和法人管理主義模式中雇員(工會)和股東、管理者的集體談判,參與管理的方式和效率,從而使企業的合作博弈理論成為一個一般性的理論框架,成為比較企業制度分析的一個框架。
編輯推薦
新古典理論是主流經濟學理論思維,但是它缺乏一個邏輯一致的企業理論,包含在企業理論標題下的內容遠遠少於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家為重要角色的市場理論。本書把作者建立的一種合作博弈的企業理論,在不同的歷史、法律、政治和經濟條件背景下,論述和比較了股東主權模式。共同治理模式和法人管理主義模式中雇員(工會)和股東,管理者的集體談判,參與管理的方式和效率,從而使企業的合作博弈理論成為一個一般性的理論框架,成為比較企業制度分析的一個框架。
作者簡介
青木昌彥於1967年獲明尼蘇達大學經濟系博士學位,現任史丹福大學經濟系教授,曾任日本通商產業研究所所長、獨立行政法人經濟產業研究所所長,1998年獲國際熊彼特學會熊彼特獎。主要研究領域為比較制度分析。
目錄
第1部分 傳統企業理論的再考察/1
第2部分 企業的合作博弈模型/65
第3部分 三種法定企業模式的效率/131
注釋/223
參考文獻/236
人名索引/256
主題索引/263
譯後記/273
文摘
2.2作為最大化者的企業家 在瓦爾拉斯體系中,因為假設所有生產要素在長期中均可無成本地流動,從而所有的企業收益都支付給市場中的生產要素,所以,在均衡狀態下,所有利潤將會消失。可是,如果有一些生產要素是企業的特質性資源,不可能在市場上無成本地轉讓,情況又會如何呢?在給定的時期內,企業特質性資源的稟賦是固定的,其他生產要素的增加遲早總會到達報酬遞減的階段。在減去其他生產要素的產出(單位要素的邊際貢獻乘以其數量)後,所得的產出剩餘可以是正的。這種剩餘將歸於生產性的企業特質性資源,稱為利潤或者準租金。
如果企業特質性資源具有同質性,並且其使用結果沒有不確定性,那么它是集中於一個人身上還是分散於許多人當中就無關緊要了。只要每人所得與其貢獻成相應比例,利潤最大化就會和個人的利益相吻合。所以,非瓦爾拉斯新古典經濟學家把企業家視為一個結合各種市場資源以使企業特質性資源報酬最大化的人,他既可以是所有者,也可以是企業特質性資源所有者的代理人。傳統的資本家最符合這種企業家的形象:他們既提供資本,又組織生產。但是,在現代,所有者和經營者合而為一的情況已經不占主要地位了。因此,當代的一些學者構建了新模型,模型中的家庭成了股東,從而可以分享利潤(準租金)。阿羅一德布魯(Arrow and Debreu,1954.)的“私有經濟”模型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在這個模型中,企業管理者變得很模糊。那么,由股東共同擁有的企業特質性資源是什麼呢?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