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委員會破產申請書

申請人:(基本情況) ΧΧ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人:(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基本情況)
請事項:
申請宣告ΧΧ公司破產還債。
事實與理由:
(寫明事情的起因經過,並應當證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清算委員會所做的一系列工作等)······
······顯然,該公司現有債權和銀行存款不足抵償所欠債務,已構成資不抵債。為此,清算委員會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99條的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依法裁定ΧΧ公司破產還債。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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