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 名: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36計作 者:王振
出版社: 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0年03月
ISBN: 9787811229394
開本: 16開
定價: 32.00 元
內容簡介
納稅籌劃不是難以觸碰的學問,而是每個涉稅人士都能擁有的知識儲備!納稅籌劃是致用之學,不僅需要清晰的理論框架,更需要較強的可操作性。幫助企業合法計稅,合理納稅,睿智節稅。歸集成功的籌劃經驗和失敗的納稅教訓,萃取精華,對現實中的涉稅實務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選取大量真實案例,通過分析和歸納,總結出納稅籌劃“36計”。提供豐富的納稅技術,打造納稅籌劃智庫,有效降低企業稅負,為企業創造財富。
精彩書摘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一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低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利用這條規定,可通過企業分立,分解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以適用更低稅率的方法來實現合法節稅。當然,分立可能會帶來其他稅負和經營成本的增加,另外還應考慮投資人的經濟實力,要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只有當各種條件允許,且總淨收益最大時,才可以採用此方法。2.應稅收入的納稅籌劃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取得的各種收入總和,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徵稅收入: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徵稅收入。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應稅收入確認的納稅籌劃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1)充分利用稅收優惠
如果收入總額中有免稅收入的規定,企業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時應充分考慮,以做出對企業自身有利的決策。例如,購買國債所取得的利息收人免稅,而購買企業債所取得的利息收人則不免稅。
圖書目錄
導言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要領第1計 巧用轉讓定價
第2計 核算股權投資
第3計 經營過程籌劃
第4計 利用區域政策
第5計 企業捐贈籌劃
第6計 融資納稅籌劃
第7計 加大扣費額度
第8計 中小企業籌劃
第9計 利用優惠促銷
第10計 巧選獲利年度
第11計 關注稅率變化
第12計 慎選分支機構
第13計 企業投資籌劃
第14計 分公司的籌劃
第15計 調整折舊政策
第16計 認定微利企業
第17計 成本費用籌劃
第18計 分立節稅獲益
第19計 個體私營選擇
第20計 股權轉讓分析
第21計 選擇籌資方式
第22計 妙用內部集資
第23計 籌劃資產折舊
第24計 投資所得籌劃
第25計 利用閒置庫房
第26計 提前更新設備
第27計 新辦企業籌劃
第28計 境外納稅抵免
第29計 投資創業減負
第30計 巧用起始時間
第31計 籌劃企業併購
第32計 外資企業籌劃
第33計 互換銷售租賃
第34計 關聯企業收購
第35計 高新技術企業
第36計 策劃投資收益
附錄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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