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註解與配套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08年9月1日)
平裝: 199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509306884, 9787509306888
條形碼: 9787509306888
尺寸: 20.2 x 13.8 x 0.8 cm
重量: 181 g

內容簡介

《企業所得稅法:註解與配套》主要內容:新企業所得稅法實現了五個方面的統一,並規定了兩個方面的過渡政策。具體是:統一稅法並適用於所有內外資企業,統一併適當降低稅率,統一併規範稅前扣除範圍和標準,統一併規範稅收優惠政策,統一併規範稅收征管要求。
除了上述“五個統一”外,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兩類過渡優惠政策。一是對新稅法公布前已經批准設立、享受企業所得稅低稅率和定期減免稅優惠的老企業,給予過渡性照顧。二是對法律設定的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特定地區內,以及國務院已規定執行上述地區特殊政策的地區內新設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過渡性稅收優惠。同時,國家已確定的其他鼓勵類企業,可以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減免稅優
惠政策。
為了保證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可操作性,實施條例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框架,對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逐條逐項細化,明確了重要概念、重大政策以及征管問題。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界定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若干重要概念,如實際管理機構、公益性捐贈、非營利組織、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等;二是進一步明確了企業所得稅重大政策,具體包括:收入、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準,資產的稅務處理,境外所得稅抵免的具體辦法,優惠政策的具體項目範圍、優惠方式和優惠管理辦法等;三是進一步規範了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的程式性要求,具體包括特別納稅調整中的關聯交易調整、預約定價、受控外國公司、資本弱化等措施的範圍、標準和具體辦法,納稅地點,預繳稅和彙算清繳方法,納稅申報期限,貨幣折算等。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範圍
第二條 企業分類及其含義
第三條 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所得範圍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稅率
第二章 應納稅所得額
第五條 應稅所得的計算
第六條 企業收入總額
第七條 不徵稅收入,項目
第八條 與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的扣除
第九條 公益性捐贈支出的扣除
第十條 不得扣除的支出事項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扣除
第十二條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的扣除
第十三條 可扣除的長期待攤費用範圍
第十四條 投資資產成本不得扣除
第十五條 存貨成本的扣除
第十六條 轉讓資產淨值的扣除
第十七條 境外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盈利
第十八條 年度虧損結轉
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應稅所得的計算
第二十條 具體辦法的授權規定
第二十一條 稅收法律優先
第三章 應納稅額
第二十二條 應納稅額計算方法
第二十三條 境外繳納所得稅額的抵免
第二十四條 境外法定所得抵免
第四章 稅收優惠
第二十五條 稅收優惠的一般規定
第二十六條 免稅收入
第二十七條 免徵、減征所得
第二十八條 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減征所得稅
第二十九條 民族自治地方企業所得稅的減免
第三十條 加計扣除範圍
第三十一條 創業投資企業應稅所得的抵扣
第三十二條 企業加速折舊
第三十三條 應稅所得的減計收入
第三十四條 企業稅額抵免
第三十五條 制定稅收優惠辦法的授權規定
第三十六條 專項優惠政策
第五章 源泉扣繳
第三十七條 源泉扣繳的條 件與執行
第三十八條 非居民企業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勞務所得源泉扣繳時的扣繳義務人
第三十九條 扣繳義務人無法履行扣繳義務時納稅人所得稅的繳納
第四十條 扣繳義務人繳納代扣方式
第六章 特別納稅調整
第四十一條 企業與關聯方之間應稅收入或所得的計算
第四十二條 預約定價安排
第四十三條 納稅申報的附隨義務及協助調查責任
第四十四條 不提供、違規提供與關聯方業務往來資料的處理
第四十五條 設立在低稅率國家(地區)企業的利潤處理
第四十六條 超標利息不得扣除
第四十七條 不合理安排減少所得稅的調整
第四十八條 特別納稅調整補徵稅款應加收利息
第七章 徵收管理
第四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
第五十條 居民企業納稅地點
第五十一條 非居民企業納稅地點
第五十二條 禁止合併繳納所得稅
第五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納稅年度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繳納方式
第五十五條 企業終止經營活動及清算時所得稅的繳納
第五十六條 貨幣計量單位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已享受法定優惠企業的過渡性措施
第五十八條 本法與國際稅收協定關係
第五十九條 制定實施條 例的授權規定
第六十條 施行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 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應納稅所得額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收入
第三節 扣除
第四節 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三章 應納稅額
第四章 稅收優惠
第五章 源泉扣繳
第六章 特別納稅調整
第七章 徵收管理
第八章 附則
配套法規
(一)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
國務院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2007年12月26日)
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2007年12月26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企業所得稅法》公布後企業適用稅收法律問題的通知(2007年8月31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2月4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2月22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原有若干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後有關事項處理的通知(2008年2月27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審批事項有關辦理時限問題的通知(2008年3月12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新辦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執行起始時間的批覆(2007年3月27日)
(二)企業所得稅預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2008年1月9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填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6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2008年1月30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2008年3月21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2008年4月7日)
(三)企業所得稅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新企業所得稅法精神宣傳提綱》的通知(2008年2月5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2007年7月7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2008年3月24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008年3月10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企業所得稅納稅年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4月3日)
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200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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