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任建宇勞教案是指2011年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市的一起勞動教養案件。重慶市彭水縣大學生村官任建宇 因為在騰訊微博和騰訊部落格複製、轉發、評點一百多條“負面信息”,被重慶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在2011年9月23日逮捕了任建宇,隨後決定對任建宇“勞動教養兩年”。這起事件引起了中國社會的高度關注,政府當局的做法遭到了民間輿論和新聞媒體的質疑、批評、譴責。2012年9月19日,重慶市勞教委以“處理不當”的理由撤銷對任建宇勞教的決定,不過,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起訴超過法定起訴期限”駁回了任建宇的申訴。
事件經過
起因
2011年,25歲的任建宇2年試用期將滿,即將轉正,在4月份到8月份,任建宇因在騰訊微博和騰訊空間裡複製、轉發和點評一百多條“負面信息”而被重慶市公安局逮捕,隨後警察搜查了任建宇的家,搜出實物證據文化衫一件,上面寫有“不自由、毋寧死”的句子。當警察押送任建宇進監獄時,任建宇對父親說:“你放心,我最多20年就會平反。”,父親急忙制止他說下去,任建宇又說,“你放心,我兩年就出來了,擺個小攤哪裡不能生活。現在就當我讀研究生去了吧。”罪證
重慶市公安局抓捕任建宇的證據:“不自由、毋寧死”文化衫
微博“這個社會惡人當道,好人不得善終,而我們這代人的使命就是消滅惡的制度,並使之成為善的守護神。”
微博“唱紅歌,大躍進,浮誇風,個人崇拜,藐視法律……拿什麼拯救你,苦難的公民”
日誌“專家,一個多好的詞啊,現在都被豬糟蹋得不成樣子了,隨便拉一頭出來都稱呼為專家,你是收破爛的就是廢品回收專家。”
判決
2011年9月23日,重慶市檢察院向市公安局下發《不批准逮捕決定書》,但是,重慶勞教委認定:“(任建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實”。重慶市勞教委的判決詞說:“為發泄對我政治制度的不滿,任建宇曾鼓吹、醜化妄圖改變我政治體制。任建宇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一事實。檢察機關認為任建宇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根據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辦法》有關規定,對任建宇做出勞動教養兩年的決定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編輯]監獄生活
勞教實行半軍事化管理,早晨做完早操,立即去工廠幹活,每日定量,必須完成,否則扣分,每扣10分就得多呆1天。娛樂時間是每天晚上7點看《新聞聯播》。而任建宇女友寄給他的《中國模式》、《家國天下》等書籍,都沒有送到任建宇手中。
抗訴
任建宇被勞教之後,任父立即找律師準備抗訴,但是跑遍四川省和重慶市,沒有一個律師敢接下這個案件。2012年8月初,律師浦志強和任父聯繫上,決心接下這個案件。
2012年8月15日,任父任世六向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重慶市勞教委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
訴狀說:
原告(任建宇)作為新世紀青年,有幸體察人間甘苦,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跟同齡人中的大多數一樣,既遵紀守法又擁護開放。就因為希望國家好,才會關心它、批評它。參加工作後的遭際,令原告認識到,現實的不如意,社會的醜惡,根源既在國民劣根性,也在制度不民主。無庸諱言,對現行政治體制,眾說紛紜,見仁見智,對弊端的抨擊,不僅是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也是令國家領導人寢食難安的頑疾。原告關注熱點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轉發學人的觀點,這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憲法權利,與所謂的煽動網民顛覆國家政權,風馬牛不相及,根本不具有違法性,對社會有百益而無一害。因此,被告(重慶市勞教委)作出勞教決定,懲治原告的網上言論,沒有事實依據。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宣布:“因案情重大,案件在程式、實體等問題上都需要進一步核實,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
勞教之後
當新聞記者問及任建宇父親此事,任父說:“怎么進去的,要怎么出來!”結案
2012年9月19日,重慶市勞教委以“處理不當”的理由撤銷對任建宇勞教的決定,不過,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起訴超過法定起訴期限”駁回了任建宇的申訴,任建宇勞教案宣布結案。當事人品質
任建宇的女友小D :“(任建宇)是一個特別可靠、特別值得託付的人”。國中物理老師:“他是一個好青年,勤奮好學,正直善良。”
任建宇的女同學:“任建宇實在,他不會曲意逢迎。”
社會輿論
新聞媒體
新京報《轉發微博怎能被勞教》:“此案最可質疑的就是,微博的原創者沒有事、沒有被處罰,仍然在公共空間中發言,轉發者反而被安上了罪名。”新浪網《彭水縣又一個因言獲罪者》:“一個剛從大學畢業,對國家和社會懷有深厚感情的年輕人,對身邊的事情發一些自己的見解和想法,或轉一些符合自己心意的文字,究竟有多大的危害和罪過?難道真要讓他們躲進小樓成一統,管它冬夏與春秋地沉浸在個人的小喜怒哀樂里裝聾作啞? 那樣的後果,是萬馬齊喑,比眾聲喧譁,更壓抑,更不安全。”
錢江晚報《“勞教村官”何以難獲清白?》:“任建宇一件印有‘不自由,毋寧死’的文化衫被警方收走作為物證。警察對其女友說,‘一個正常人怎么會這么想呢?’ 中國小課本告訴我們,這句話是美國人民反抗英國殖民者的口號,當年無數革命志士也是喊著‘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慷慨就義。言論自由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司法人員對法律和人權如此漠視更應該反思自己“怎么會這么想的”。”
南方人物周刊《如果中國沒有了勞教》:“為了維穩,部分地方政府什麼都敢幹。法律從來沒有為‘截訪’開過口子,但他們都自動創新了,並且很快公司化運作,形成財政埋單的可持續操作的利益鏈。廢除了勞教制度,一時會有些‘亂’。但這是深入改革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廢除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