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業為本

以業為本,教義命題。謂世間眾生和世間萬有皆由“業”得生,是業力決定論的中心主張。《成實論·系業品》:“諸所生法,皆以業為本。”此中不但三界眾生是業報的產物(正報),即使日月大地、樹木花草等萬物,亦是業報的表現(依報),故曰:“非眾生數物亦以業為本。一切眾生有共業果報,謂以‘得住處業’(原文作“謂得住處以業”)因緣故有地等;以‘得明業’因緣故有日月等。”同樣,“以‘得豆業’因緣故,從豆生豆”。意謂眾生由於先世共同從事過可以獲得日月大地、豆谷更生的善行,故而有共同享受大地之居、日月之明、豆谷養生的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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