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令小旗
在明朝著名將領戚繼光所著的《練兵實紀》中,對令旗的作用也有明確記載:“……應查令旗、令箭、令票者,便是主將自來,三件物內必有一件方放,無亦不準放。”(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兵丁應查驗來者的令旗、令箭或令票,三件東西中至少有一件才能放行,否則就算是主將親自到來也不能放行。”)
京戲道具
在京劇表演中,為突出某位角色是代替“將帥”傳令的身份,常會讓該角色手握一柄令旗。如《穆桂英掛帥》中的穆桂英等。
道教法器
在中國道教中,令旗是道士們在進行法事活動時的重要法器。道士作道場的祭壇上,常陳設中有令旗、令牌和寶劍(桃木劍)、天蓬尺、拷鬼棒等法器,其中的令旗就表示道士擁有了指揮 “天兵天將”,發號施令的權威。
道教用的令旗,一般為三角形,旗面黃色,周圍鑲以齒狀紅邊或白邊,上有一條黃色紅邊的飄帶。旗上書有“敕召萬神”四字,也有書寫一個隸書“令”字的。
令旗在道教文化中,有著極重要的地位,通常被視作道士具有“昊天上帝”授權的象徵,其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神力”。例如,在中國古代著名的神怪小說《封神演義》第60回中,為了反擊“番天印”,姜子牙不得不四處借來了三面不同的令旗,再加上自己手中的杏黃旗方才成功:“燃燈曰:『事好了,如今正南用離地焰光旗(從老子處借來),東方用青蓮寶色旗(從準提道人處借來),中央用戊己杏黃旗,西方用素色雲界旗(從西王母處借來,又名“聚仙旗”),單讓北方與殷郊走,方可治之。』”這四面旗幟,不妨都看作是道教令旗的一種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