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54年11月 1日以後入伍並參加過作戰,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退役人員(包括作戰指揮人員和作戰保障人員)。主要包括:參加自衛還擊戰、防禦作戰、對逃離大陸的國民黨軍隊的作戰、出國支援作戰、平息地區性武裝叛亂作戰,以及軍委、總部認定的其他作戰行動的退役人員。
(二)原8023部隊和其他參加核試驗退役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人員。包括執行核試驗保障任務的退役人員、參加過核爆炸條件下軍事演習的退役人員、與原8023部隊駐同一區域的部隊退役人員以及曾在核飛彈、核潛艇部隊涉核崗位服役的退役人員等。
二、基本操作程式
(一)申報登記
以上相關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參戰立功受獎證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辦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表。
(二)初審
鄉鎮(街道辦事處)向申請人所在部門、市人武部調閱本人檔案,以個人檔案原始記載為依據,認真核實其身份,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審核表、人員花名冊、統計表和個人有關資料複印件、以及個人檔案資料上報市民政局。個人檔案資料的查檔和複印由各鄉鎮武裝部負責。對初審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三)會審
市民政局組織專門人員進行集體審核,逐一審定,形成擬認定名單,並按指定格式錄入擬認定人員名冊上報遵義市民政局。
(四)覆核
遵義市民政局收集所轄縣(市、區)擬認定人員花名冊,認真進行覆核,並將覆核結果及時反饋。
(五)公示及建立檔案
對經覆核確認的人員,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張榜公示。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人員,由民政部門組織進行調查核實。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調查後有疑議難以認定的,應逐級請示。
三、時間要求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務必於8月16日啟動調查登記工作,8月24日前匯總上報市民政局。
四、組織領導及分工
為紮實推進此項工作,市政府成立了落實優撫對象和部分軍隊退役人員政策工作領導小組。由楊英同志任組長,喻啟相同志、肖寧舟同志任副組長,市委辦、市政府辦、市民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維穩辦、市經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電局、市衛生局、市供銷社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民政局,由佘紅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市民政局負責參戰人員、原8023部隊和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傷殘軍人和復員幹部等人員的調查核實,統計數據經同級財政部門複審後,於8月底前上報省民政廳。
市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落實在企業中的軍隊退役人員的相關政策,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資料接收工作,協助民政部門核實相關人員身份。做好軍隊復員幹部、企業軍轉幹部相關待遇落實工作。協助民政部門核實相關人員身份。
市財政局對同級民政部門的統計數據進行複審,待中央、省經費下達後,落實經費預算,確保所需經費。
市人武部做好對部分參加作戰及核試驗退役人員的範圍界定、身份核實及檔案資料提供。
市文體廣電局負責本次調查登記工作和優撫政策的宣傳報導工作。
市維穩辦負責涉及穩定方面的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儘可能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市經貿局和市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符合條件的登記人員的宣傳發動和政策解釋工作,負責企業老復員軍人醫療困難的解困工作,按政策發放醫療困難補助金。
五、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對應成立領導小組,抽專人負責本次調查登記工作,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從維護穩定、維護廣大優撫對象切身利益的角度出發,按時完成調查登記工作。各業務人員要吃透檔案精神,熟悉登記業務,嚴把政策關,確保不漏登,不錯登。
(二)市人武部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武部要積極配合民政部門完成登記任務。
(三)加大宣傳力度。對有關政策要宣傳到村、到組、到對象,確保本次調查登記工作不留死角。
(四)各相關部門務必認真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明確專人做好工作。同時要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該項工作有序、高效、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