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2008年春運期間旅客運輸票價不得上浮。為了保障春運期間旅客運輸秩序正常運行,保護廣大旅客合法權益,現將我市2008年春運公路客運票價及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路客運基本運價按仁懷市物價局、交通局《關於汽車道路運輸價格的通知》(仁物發[2003]02號檔案)核定的標準執行,不得上浮。
二、市內有線路編號的大、中、小型公共汽車和出租汽車等公共運輸票價一律不得上浮。
三、全市所有客運企業、公路客運場站,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和價格公示。客運場站要在售票大廳對各線路票價進行公示,各客運企業要實行腳踏車票價公示,在車內張貼《仁懷市公路客運票價表》,接受社會監督。
四、各客運企業、經營業主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客運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和價格公示,嚴禁亂收費、亂漲價。違者,市物價、交通部門將按照《貴州省價格條例》、《貴州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從嚴查處。
仁懷市物價局 仁懷市交通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