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中共仁懷市委四屆二次會議精神,堅持“依託茅台、服務茅台、廠市同心、共謀發展”的工作思路,以訂單種植為載體,以科技為支撐,以理順體制、健全機制為保障,以促進農民增收為核心,全面實施有機高粱標準化生產,切實保證國酒茅台生產原料供應。
二、目標任務
(一)計畫種植25萬畝,畝產250公斤左右,生產優質高粱6萬噸,確保收貯5萬噸以上。
(二)鞏固壇廠、喜頭、茅壩、魯班4個示範園,新建大壩鎮簸箕壩1500畝、火石崗團山1500畝兩個示範園。
(三)辦好大壩紅陽1500畝、三合八一1500畝、 合馬聯合3000畝等市級示範點3個。
(四)在壇廠鎮、火石崗鄉建1000畝種子繁育基地,生產、收貯優質種子20萬公斤。
(五)全面實施國家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完成25萬畝有機原料基地申報、認證檢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調整充實市有機高粱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市委、市政府、市政協分管和聯繫領導任副組長,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切實加強對高粱生產工作的領導。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管理機構,負責高粱生產計畫的落實、監督契約的簽訂、指導高粱生產、示範辦點、開展技術培訓、資料收集建檔等工作。各村(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宣傳發動、技術培訓、契約簽訂、示範辦點、組織銷售等工作,同時要明確一名專抓高粱生產的記錄人員,負責技術指導、生產記錄、資料的收集建檔等。形成市、鄉、村三級管理網路,切實將高粱生產、管理、銷售等情況監督到農戶和地塊。
各鄉鎮(街道)和市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化認識,把高粱生產作為一項重要的經濟工作和政治任務列入鄉鎮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做到政令暢通、措施到位,確保2009年高粱生產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二)政策保障
1、價格保障
2009年高粱收購最低保護價為5.10元/公斤。
2、生產扶持
對全市25萬畝有機高粱生產用種無償提供;對壇廠6500畝、喜頭3000畝、茅壩2000畝、魯班500畝、火石崗團山1500畝、大壩鎮簸箕壩1500畝六個示範園和大壩紅陽1500畝、合馬鎮聯合3000畝、三合八一1500畝等3個市級示範點用肥、用農膜進行補助;對各鄉鎮(街道)和村級示範辦點及重點連片區域用肥進行補助。做好示範園區有機生物農藥貯備。進一步加強示範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
3、風險保障
2009年仁懷市政府和茅台酒廠各安排200萬元建立風險保障基金,專項用於農戶受災損失的補助。
四、工作措施
(一)宣傳發動
各鄉鎮(街道)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標語、專欄、宣傳車、廣播、電視、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培訓會、民眾會、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向民眾作好宣傳,把高粱生產的扶持政策和有機種植技術送到千家萬戶。
(二)訂單計畫落實
為確保2009年種植任務全面完成,各鄉鎮(街道)要及時將種植任務分解到各村(社區),並與各村(社區)簽訂責任狀;契約簽訂分兩次進行,首先由市糧油收儲總公司與村(社區)或村高粱種植協會簽訂種植交售契約,然後由村(社區)或村高粱種植協會與農戶簽訂種植契約。契約由糧油收儲總公司統一編碼印製。鄉鎮(街道)為契約的監督機關,負責監督契約的簽訂。契約一式二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契約簽訂完後,各鄉鎮(街道)要以村(社區)為單位對農戶契約造冊登記,匯總報送市有機原料生產發展中心、糧油收儲總公司、茅台酒廠存查。鄉鎮(街道)、村(社區)各留存一份。
(三)技術培訓
農技人員要親臨種植現場,通過辦示範點、開現場會等形式對農戶進行面對面的宣傳和培訓;糧油收儲公司也要進村入戶進行技術指導。今年由於種植面積增大,對一些新種植區域的農戶更要加大各個生產環節的有機種植技術培訓,培訓的覆蓋率要達到90%以上。
(四)規範化種植
1、良種推廣率必須達100%,每畝用種0.5公斤。
2、春播高粱比例達80%以上。
3、育苗移栽率達80%以上。
4、嚴格按照有機標準化組織生產和管理。
(五)示範辦點
各鄉鎮(街道)至少要辦一個500畝的示範點,各村(社區)至少要辦一個100畝的示範點。連片1000畝以上的鄉鎮示範點,將作為來年市級示範園建設選擇點,示範點要插牌立標。
五、提高服務質量,維護良好的收購秩序
一是堅持按契約收購,對符合質量標準的高粱,各收購點要做到早到早收,遲到遲收。同時,各糧食購銷公司要提前做好安排,延伸收購服務網點,與負責簽訂契約的幹部銜接,實行分村分組收購,以便農民方便快捷的交售高粱,確保種植的高粱顆粒歸倉。二是糧食收購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不準故意刁難民眾,不準和二販子內外勾結坑害農民。三是由糧食部門牽頭,聯合工商、公安、農機、鄉鎮等部門,根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對糧食收購市場進行嚴格監管,對擾亂糧食收購秩序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厲打擊,對糧食企業違反收購紀律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四是千方百計保證收購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嚴禁 “白條”收購。五是杜絕收購外縣(市)高粱。
六、強化督導檢查,嚴格兌現獎懲
在高粱訂單契約簽訂、種植、收購過程中,由市有機原料生產發展中心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組成督導檢查組,對訂單簽訂、面積落實、宣傳發動、技術培訓、示範辦點、高粱收購等情況分階段進行督導檢查。對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鄉鎮(街道)和部門予以獎勵。按糧食部門的收貯數量,茅台集團按0.12元/公斤標準兌現生產獎勵費,其中: 0.08元/公斤獎勵給鄉鎮;0.04元/公斤獎勵給村級負責抓高粱生產的村幹部。糧油收儲總公司按0.02元/公斤標準兌現給市有機高粱生產領導小組和市直相關部門抓高粱生產的有關人員。對完成任務好的鄉鎮(街道)評選先進單位,設一等獎二名,獎金各2萬元;二等獎三名,獎金各1.5萬元;三等獎四名,獎金各1萬元。全市選擇60戶種植積極性高、規範化程度高、示範帶動強、種植面積在30畝以上、銷售高粱在6000公斤以上的高粱種植大戶進行獎勵,獎金各1000元。對不重視高粱生產工作,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鄉鎮(街道)和部門,除取消年終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評獎資格外,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將給予經濟懲罰和組織處理。特別是對未按種植規程實施和監管,嚴重影響原料質量和國酒聲譽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高粱生產事關農民增收、國酒茅台生產和全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全市上下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信心,迎難而上,採取積極有效的工作措施,紮實抓好2009年高粱生產工作,確保高粱生產任務目標圓滿完成,切實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