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貴州B型農村戶用沼氣池6000口,大中型沼氣池1口,養殖小區聯戶供氣沼氣池10口,村級沼氣後續服務網點25個,維修沼氣病池1000口。
二、建設原則
遵循“政府引導、政策推動、農民為主、自建自用”的原則,堅持“一池三改”、相對集中連片和“三沼”綜合利用,堅持與“四在農家”創建點、畜牧小區、商品蔬菜和茅台酒有機原料基地相結合,大力推廣“豬—沼—菜(糧、果)等現代農業發展模式,逐步實現養殖—沼氣—種植的良性循環,確保實施一片、成功一片、受益一片。
三、資金籌措
沼氣池及其配套“三改”建設資金,實行農民自籌和國家補助相結合。在上級投入的基礎上,市財政對農戶每口補助225元,補助標準按每口2025元實施。養殖小區聯戶沼氣池,每口配套1萬元建設資金。沼氣病池維修,安排50萬元專項資金。村級沼氣後續服務網點建設,每個投入2萬元資金。戶用沼氣池建設,安排42萬元專項工作經費,即每口70元,其中,52元作為工作經費(鄉鎮使用36元、農業局使用16元); 18元作為承包經費(鄉鎮全面完成任務的,以每口15元計發,完成全市建設任務,以每口3元計發給市農業局)。
四、組織管理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管理體制
市沼氣池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牽頭開展建設工作。加強對農村沼氣池建設的指導、檢查、督促,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各鄉鎮(街道)沼氣池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農村能源辦公室,要安排工作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施工隊伍的組建和技工管理;宣傳發動民眾,落實建池農戶;運輸、保管和發放建池材料;指導和督促建池農戶開挖池體、籌措建池物資、完成配套“三改”;監督建池質量,發放技工工資和建池農戶補助款;組織“一池三改”初驗工作,病池普查統計上報和病池維修。
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負責沼氣池建設信息統計、資金補助和物資管理等工作。
市農業局(能源辦),要加強管理協調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沼氣技工培訓;統購物資的採購供應;日常指導、檢查、督促,工程質量監管;健全後續服務機制;負責技工工資、建池農戶補助款、病池維修經費等資金的管理、劃撥、報賬。
(二)強化質量監管,保證施工質量
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施工進度,施工隊伍由各鄉鎮(街道)在現有沼氣持證技工中擇優組建。各施工隊,可實行工隊長承包負責制或其它方式進行契約管理。凡從事沼氣池建設的技工,必須獲得市農業局頒發的“沼氣生產工”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並要“包建池、包質量、包建後服務”。對鄉鎮(街道)合格技工人數不足且難以在毗鄰地區調劑聘用的,可就地推薦具有兩年以上經驗的泥水工,參加市農業局組織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發給“沼氣生產工”資格證,憑證參加沼氣池施工建設。各鄉鎮(街道)要明確人員負責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市能源辦要抽調技術人員組成督查組分片進行指導檢查,確保建設質量。
(三)加強科技培訓,提高“三沼”綜合利用率
以菜促畜,以畜建沼,以沼促菜(果、畜),把沼氣池建設與種植業、養殖業有效結合起來,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村綜合生產效益。加強技術培訓,不斷探索“三沼”綜合利用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子,積極拓展“三沼”套用範圍,大力發展循環農業。
(四)健全服務機制,做好後續服務
把沼氣後續服務納入2009年項目實施的重要內容。市政府安排50萬元(上級規定的1%除外),用於2008年以前修建的沼氣病(廢)池維修改造。市農業局,要制定維修工作方案,加強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組建維修施工隊伍,確保工作有效開展。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沼氣池維修服務體系,按照“政府引導、部門扶持、企業運作、技工為主、有償服務”原則,加大村級後續服務網點建設力度,確保後續服務有點、有人、有物。大力支持市沼氣後續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後續服務站建設,開展技術服務和零配件銷售供應,確保服務和經營正常運轉。努力提高建池質量和工作水平,指導農戶科學使用和管理維護,提高正常套用比率。
(五)增強防範意識,做好安全宣傳
建立健全沼氣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預警機制,明確人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確保沼氣池建設和使用安全。各鄉鎮(街道)、農技部門和施工人員,要加大安全知識宣傳力度,確保全全施工,規範安裝,安全使用,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市能源辦,要統一製作沼氣安全使用操作規程圖表,發放到新建池農戶。
(六)健全項目檔案,規範項目管理
嚴格按照省制定的項目檔案管理指南,對項目進行全程跟蹤管理。各鄉鎮(街道)按要求及時將相關數據上報市能源辦,督促技工完善建池標識,做到“戶有卡、鄉有冊、縣有簿”,要求表冊規範、數據真實。對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舊池報新池、病池改造報新池、少建多報、以高於當地市場價格強行搭配物資等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市農業局要健全完善檔案等相關內容,定期匯總數據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遵義市農業局,並反饋給各鄉鎮(街道)。
(七)規範資金用途,強化資金監管
農村沼氣建設資金,實行封閉式運行和專賬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從建設資金中提取費用和解決工作經費。
1、沼氣建設資金,必須足額發放給建池農戶。除市每口預留500元,用於沼氣燈灶具及其配套物資、建池管材、標識牌、宣傳資料、提取後續服務費、轉運費外,其餘建設資金全部劃撥到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在支付技工工資後(每口450元,本年度實付400元,鄉鎮代扣質量保證金50元,如一年後無質量問題再發放),餘下部分全部發放給建池農戶購買建池物資。為了有利於工作,各地可統一安排物資購置、運輸、爆破等產生的費用折抵農戶補助款,但各項費用不得高於農戶自行解決的支出水平。禁止強行搭配其它沼氣產品和物資。
2、沼氣建設的各類支出,由項目單位審核後到市農業局統一報賬。採購資金,除上級統一採購的外,市農業局採購部分必須按照《政府採購法》進行,採購結束如有剩餘列入後續服務經費。工程使用資金,工程啟動時,由市農業局預撥三分之一到鄉鎮(街道)財政所,用於農戶建池補助款和技工工資;工程進度過半後,再報賬撥款三分之一;剩餘部分,待市級驗收後在計畫內以驗收合格數結算劃撥。
3、沼氣建設計畫資金,市財政局按全額撥付到市農業局。市農業局,要嚴格把關使用資金的用途支出;市財政、審計等部門要監督好資金使用情況;各鄉鎮(街道),要在項目實施村對項目農戶、補助標準等內容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市審計部門,要在工程完工驗收後及時組織審計。
(八)發揮職能作用,搞好保障服務
市公安、安監、國土、經貿、信用等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認真履行職責,搞好後勤保障工作。市公安部門,要開闢沼氣池建設炸材“綠色通道”,方便快捷辦理審批手續,確保沼氣池建設炸材供應;市國土、安監部門,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幫助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規劃落實,增設臨時采砂(石)點,合理安排爆破員人數,降低建材成本,確保沼氣池建設砂、石供應;市經貿部門,要採取具體措施,協調市內水泥、磚生產企業以優惠價格、優先安排沼氣池建設;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要做好信貸發放工作,解決好農戶建池及配套“三改”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
五、時間要求
2009年1月至10月,為沼氣池建設時間。11月1日至15日,為鄉鎮(街道)自查整改階段;11月20日前,向市農業局(能源辦)申請驗收。11月下旬,由市領導小組組織驗收考核。
六、驗收考核
驗收考核,由市領導小組從有關單位和鄉鎮(街道)抽調人員組建驗收考核小組進行,驗收考核必須“口口見面”,年終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獎懲。
(一)獎勵
100%按時完成建設任務且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鄉鎮(街道),市政府按每口15元計發承包費;對考核分值85分以上的,按得分從高到低順序,評出一等獎1名,獎金2萬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1.5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1萬元。按時完成全市年度任務,獎勵市農業局1萬元,同時按每口3元計發承包費用於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二)懲罰
全市總任務未完成,不予兌現市農業局承包費,並對局主要領導處罰1000元。對完不成任務、考核分值80分以下的鄉鎮(街道),實行“一票否決”,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向市委、市政府作書面檢查,取消該鄉鎮(街道)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核和市委、市政府年終綜合考核評獎資格。對虛報、瞞報、弄虛作假套取沼氣建設資金或造成建設資金、物資損失等,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