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中茅城區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的通告
根據《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市人民政府決定開展城區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對中茅城區房屋全面實行雨污分流。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把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拿在手上,認真制定工程建設方案,抓實抓好本單位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 2、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本著自負其責的原則,自行負責建設資金,自行組織施工。
根據《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市人民政府決定開展城區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對中茅城區房屋全面實行雨污分流。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推進,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強化認識,統一思想。建設仁懷市污水處理廠(括中樞污水處理廠、茅台污水處理廠和兩城區污水收集輸送管網系統),對改變市容環境景觀、保護國酒基地生態環境、促進旅遊業發展,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是保護赤水河生態環境,確保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的一項重要措施。雨污分流是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雨污分流不到位或雨污合流,將直接影響污水處理效果並導致污水處理廠難以正常運行。對中茅城區房屋實施雨污分流,是確保中茅城區污水處理廠建成後正常投運的一項必要措施,中茅城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廣大居民要充分認識到雨污分流工程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思想,積極參與,採取有力措施,共同抓實抓好雨污分流工程建設。 二、工程實施時間:2006年6月1 日---9月1日。其中,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在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居民住房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 三、加大宣傳力度。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任務重,涉及面廣,需要城區廣大居民的積極支持和參與。中樞街道辦事處、茅台鎮人民政府、仁懷市城市開發建設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市城投公司)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發放宣傳資料、召開民眾會等形式,加大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宣傳力度,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把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拿在手上,認真制定工程建設方案,抓實抓好本單位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中茅城區廣大居民要充分發揚主人翁精神,按照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要求,主動參與,積極支持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建設任務。 四、明確職責,協調配合 1、中茅城區房屋雨污分流工程採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方式推進,由市城投公司作為業主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中樞街道辦事處和茅台鎮人民政府要把城區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工作擺在當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並抽調專門的幹部力量,做深做細民眾工作,按照“社區為主、統一建設、試點推進”的辦法,切實抓好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市建設局、城管局、環保局要主動參與中茅城區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嚴格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做好職能監管、技術服務、質量控制管理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2、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本著自負其責的原則,自行負責建設資金,自行組織施工。城區各房地產開發小區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由房地產開發商自行負責組織實施。城區其他居民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設按照“政府投資為主、民眾自籌為輔”的原則籌措建設資金,由中樞街道辦事處、茅台鎮人民政府統籌負責,各社區統一組織施工。 五、自2006年6月1日起,中茅城區新建房屋必須按照《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之規定,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凡未按要求實行雨污分流的,依照城市排水管理相關法規予處罰,並不予辦理房屋建設許可、不予竣工驗收和房屋權屬登記等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