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國周邊部分國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斷發生,國內部分省、區也先後發生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加之進入秋季後,家禽及其產品調運頻繁,候鳥南遷越冬,各地水禽攜帶病毒較為普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形勢十分嚴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當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5]13號)檔案精神,經市人民政府研究,現就做好當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當前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的關鍵時期。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克服麻痹鬆懈思想,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切實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全面落實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措施,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
二、加強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監測預測和報告工作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健全疫情監測報告網路,要劃區域包乾到人,實行定人定區域監測。要向社會公布各區域監測聯繫電話、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市級監測聯繫電話,做到準確掌握疫情信息。要做好疫情發展趨勢分析和預測,提高預警預報水平。要嚴格實行疫情監測和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快反應,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當前要重點抓好水禽棲息地、候鳥遷徙所經區域、候鳥越冬區域的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衛生部門要要重點做好高危人群的衛生防疫監測工作,防範高致病性禽流感向人間傳播,並密切關注境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信息。
三、強化重點地區的防控工作
要做好家禽飼養密集區、候鳥栖息及遷徙經過等重點地區的防控工作,對上述重點地區要逐一明確專人負責。要加強家禽飼養管理,改變飼養方式,避免家禽與候鳥接觸,避免家禽與豬、水禽與其它家禽混合飼養。
四、建立和完善動物疫情應急機制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清理、補充和完善動物疫情應急機制。凡是沒有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的,務必儘快建立和完善,並認真落實《應急預案》工作措施,確保應急機制能及時啟動。
五、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共同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
畜牧部門要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特別是禽類和禽類產品的檢疫工作,嚴把進入市場和流通環節檢疫關,並密切注意其動向。要及時更換、儲備、提供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物資,確保供應和防控所需。要加強防控技術培訓,提高防控工作的技術含量。
工商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凡是不合格或未經畜牧部門檢疫認可的動物、禽類及其產品,一律不準進入市場。同時要加大對違法經營禽類及其產品行為的打擊力度。
公安部門要配合畜牧、衛生、工商等部門,嚴厲查處收購、經營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產品行為,並從重從快予以打擊。
林業、水利部門要儘快摸清候鳥栖息、越冬和遷徙經過區域,野生水禽棲息區域,與畜牧、衛生部門配合,制定防止重點區域疫情流入和蔓延的工作方案,落實相關工作措施。
六、抓好其它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秋冬季是各種重大動物疫病的高發季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在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力度的同時,統籌兼顧,抓好雞新城疫、口蹄疫、豬瘟、豬鏈球菌病、炭疽病、結核病、狂犬病等其它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