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是國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方面,是現代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利國利民的社會公益事業。
體制機構:人防的體制機構是開展人防工作的組織保障。
人防指揮:指戰時上級指揮員及指揮機關在防空襲過程中,對下級指揮員和指揮機關、人防專業隊伍和居民民眾實施組織領導,按計畫統一行動,運用人防整體力量組織實施臨戰轉換,防空警報的發放、疏散掩蔽、交通管制、燈火控制、治安管理,以及完成消除空襲後果等任務。平時擬定防空襲預案並按預案進行各項準備。
通信警報:是戰時保障防空襲鬥爭組織指揮的重要手段,它包括指揮通信和警報通信。指揮通信任務實傳達空情信息、指令、實施防空指揮;警報通信任務是及時、準確地發放防空警報信號。
人防通信警報不僅戰時是必不可少的,平時發生地震災害、防汛抗洪和突發事件,也可用於發放預報災害信號和搶險救災指揮通信。
防護工程:是戰時掩蔽人員和物資,以減少傷亡和損失的重要設施。人防工程平時利用指人防工程除保持戰備功能外,平時還可作為生產、生活設施,彌補地上空間不足,為城市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
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包括普及宣傳與專業教育兩方面內容,是國防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普及宣傳主要指戰備思想宣傳、政策法規宣傳、人防建設成果宣傳;專業教育有居民防空知識教育、中學生防空知識教育、人防專業隊伍訓練和人防幹部業務培訓。宣傳教育的目的是增強公民防空意識和培養人防專業人才。
通過人民防空的普及宣傳教育,使人民民眾把個人安危與國家、民族利益聯繫在一起,平時支持人防建設,在受到空襲時有較強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防護意識。人防專業職工、幹部熟練掌握專業技術,平時居安思危,結合本職,積極準備,熟練掌握;戰時處變不驚,快速反應,能較好的完成搶險搶修、防化救護、交通運輸及組織指揮、通信警報等保障任務。
人防法制:是通過擬定人防法規、規章、規定、規範性檔案,保障依法管理與監督人防建設,其內容包括依法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
經費物資:人防經費物資的籌措、使用與管理是人防建設的物資保障。人防經費是開展人防業務建設的專項費用,主要來源於國家撥款、地方財政和自籌資金。自籌資金指工程維護委託僱工費和工程使用費及設備、機具出租費收入。人防物資指工程建設所需材料、設備、工具,主要來源於計畫安排和市場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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