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般來說,各國的金融機構只能從事本國貨幣存貸款業務,但是二戰之後,各國金融機構從事本國貨幣之外的其他外幣的存貸款業務逐漸興起,有些國家的金融機構因此成為世界各國外幣存貸款中心,這種專門從事外幣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活動稱為離岸金融。人民幣離岸業務是指在中國境外經營人民幣的存放款業務。離岸市場提供離岸金融業務: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的業務稱為離岸金融業務。當前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是在資本項下、人民幣沒有完全可兌換的情況下開展的,通過貿易流到境外的人民幣不能夠進入到國內的資本市場。在這種情況下,發展人民幣貿易結算,就需要解決流出境外的人民幣的流通和交易問題,使擁有人民幣的企業可以融出人民幣,需要人民幣的企業可以融入人民幣,持有人民幣的企業可以獲得相應收益,這就需要發展離岸人民幣市場,使流到境外的人民幣可以在境外的人民幣離岸市場上進行交易;使持有人民幣的境外企業可以在這個市場上融通資金、進行交易、獲得收益。
中國人民銀行支持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市場。人民銀行也在研究,能不能在上海建立人民幣離岸市場。在人民幣沒有完全可兌換之前,流出境外的人民幣有一個交易的市場,這樣才能夠促進、保證人民幣貿易結算的發展。在新加坡資政吳作棟2011年4月訪華後,新加坡也正式加入了人民幣離岸市場的競爭當中。
發展歷程
2004年2月,香港銀行開始試辦個人人民幣業務,包括存款、匯款、兌換及信用卡業務。每人每天不超過等值2萬元人民幣的兌換。集腋成裘,到2010年7月底香港人民幣存量達到1037億元。
2010年7月,在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管局主導下簽署的《清算協定》是香港境外人民幣市場的一大突破。政策制定者也充分認識到現階段境外人民幣市場這一池中的養分只能來源於境內,因而迅速啟動了人民幣的回流機制,使境外的水能夠接通境內的收益,進而可使境外發展規模更大、更多的產品。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將境外人民幣存量投資於國內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及盼望已久即將出台的小QFII都會迅速帶動較存款產品更高收益的保險產品和基金產品的發展。而有了更高收益來源的銀行也能以更大規模和更優惠價格吸引更多的人民幣儲蓄產品,進而提高人民幣兌換出境與貿易夥伴使用人民幣的積極性。
總體來看,在離岸人民幣市場在這一時期,僅香港市場已有一千多億人民幣的存量,主要由個人持有,初始驅動力是人民幣的升值預期,投資產品則是存款、國債、保險和基金等為數不多的定息產品。隨著香港人民幣回流內地的渠道逐漸打通,收益開始成為持有人民幣的主要驅動力。至此,可以說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已經初步形成。
2011年12月16日,《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發布。 一旦離岸人民幣市場具有足夠的規模和流動性,產品也逐步多樣化,大量進出口企業就有可能開始選擇以人民幣結算,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就進入了成熟階段。此時市場的規模會遠遠超過前期,驅動力主要來自人民幣的貿易結算。這些資金可能來自周邊國家、地區的貿易人民幣結算,以及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央行與人民銀行達成的人民幣互換協定的安排。而人民幣的交易市場的功能開始從人民幣貿易結算的激活器與推動器向伺服器轉變。
香港業務主要類別
存款:香港居民,以及從事商業零售、餐飲、住宿、交通、通訊、醫療及教育服務等7類行業的商戶及貿易企業可於香港參加行開設人民幣存款賬戶。
兌換:個人客戶可以進行人民幣與港元之間的雙向兌換,現鈔兌換每人每次不超過等值2萬元人民幣,通過存款賬戶兌換每人每天不超過等值2萬元人民幣。指定商戶可把日常經營業務所得的人民幣兌換為港元(只限於單向兌換),不設限額。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內地金融機構,可以人民幣兌換港元,以支付發債的相關支出。自2009年7月起,貿易企業可根據實際貿易需要,在港元與人民幣間雙向兌換。
匯款:香港居民可將人民幣資金匯到在內地銀行開設的同名賬戶,每天每戶上限為8萬元人民幣。除個人客戶外,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內地金融機構也可把發債所得匯回內地。自2009年7月起,境外企業與內地試點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的貿易交易進行雙向匯款。同時,參加行也可在香港進行資金劃撥服務,但只限於在同一企業於不同銀行開設的同名賬戶之間,以匯集人民幣資金作貿易結算之用。
貿易融資:自2009年7月開展人民幣結算試點業務後,香港參加行可向選擇與內地企業進行人民幣貿易結算的境外企業提供貿易融資,但融資款項應以有關貿易交易的實質金額為限,並需直接支付予內地企業。
信用卡及借記卡:香港參加行可以向香港居民提供在內地使用的人民幣借記卡及信用卡,而內地銀行發出的人民幣借記卡及信用卡也可在香港的零售店鋪使用。
支票:由香港參加行人民幣支票戶口持有人簽發的人民幣支票可在香港及內地使用。在香港方面,客戶可以人民幣支票進行與認購及購買人民幣債券有關的付款及資金劃撥。在內地方面,客戶可在廣東省以人民幣支票支付消費性支出,以每戶每天8萬元人民幣為限。自2009年7月起,企業可以利用人民幣支票在不同銀行開設的同名賬戶間進行資金劃撥,以匯集人民幣資金作貿易結算之用。
人民幣債券:自2007年起,獲得內地有關部門批准的內地金融機構可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發債體的範圍類別於2009年擴展至香港銀行的內地子行,而中央政府財政部也在2009年首次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截至2011年3月,共有超過30個機構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總金額約800億元人民幣。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自2009年7月開展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業務是香港人民幣業務持續發展的另一個重要里程碑。銀行的人民幣業務範圍有所擴大,現在香港認可機構可向選擇對內地貿易以人民幣進行結算的企業提供多項服務。截至2011年3月底,香港與跨境貿易有關的回款總額達到1154.47億元人民幣。
人民幣計價股票:2011年4月29日,首支以人民幣計價的證券產品匯賢產業信託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這是香港第一支人民幣證券產品,也是內地以外首次使用人民幣進行的IPO,標誌著香港人民幣離岸業務跨出新的一步。
其它
英國倫敦計畫建立人民幣離岸交易中心
在2012年2月倫敦“金融城周”中,人民幣離岸交易是整個倫敦金融城最熱門的話題。英國財政大臣奧斯本2012年1月中旬訪華期間重點推進了倫敦成為人民幣離岸市場有關事宜,這是繼2011年中國副總理王岐山訪英、中英雙方就倫敦作為人民幣交易中心的問題達成了協定後的另一個重要動作。
2012年4月18日,滙豐銀行在倫敦發行人民幣債券,這是首隻在中國主權領土之外發行的人民幣計價債券。同日,中國銀行、巴克萊銀行、德意志銀行、滙豐銀行和渣打銀行五家機構在倫敦金融城啟動新計畫,欲將倫敦打造成為人民幣離岸業務的“西方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