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類型論

人格類型論是一種區分人格差異的理論。中國春秋戰國時期和古希臘即出現。從生物性角度進行分類,可追溯至古希臘醫藥學家希波克拉底。他認為人體內有四種不同的體液,即血液、粘液、黃膽汁和黑膽汁,並據此將人區分為四類:血液占優勢者屬多血質,樂觀好動;粘液占優勢者屬粘液質,冷酷無情;黃膽汁占優勢者屬膽汁質,熱情急躁;黑膽汁占優勢者屬抑鬱質,孤僻。

美國心理學家謝爾頓以胚胎學的觀點將入的體型分為內胚葉型、中胚葉型、外胚葉型,並認為不同的體型有不同的性格傾向。日本學者將被試在自陳問卷上的反應與其血型作相關分析,認為血型與性格有關。從社會性的角度對人進行分類,可追溯至孔子。他從德行方面把人分為君子與小人,“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德國哲學家E.斯普蘭格根據個人對某種社會生活的偏愛,把人分為六類:理論型、經濟型、審美型、社會型、權力型和宗教型。從對疾病的易感性角度對人進行分類,可追溯至希波克拉底。他描述兩種體質類型:中風體質和肺病體質。德國精神病學家克雷奇默區分出兩種氣質類型:分裂型氣質和循環型氣質。前者內向、敏感、嚴肅,身材瘦長;後者外向、重感情、情緒不穩定、身材矮胖。美國兩位醫生N.弗里德曼和羅森曼把人分為雄心勃勃、做事認真、爭勝好強、易激動、缺乏耐心的A型性格者,以及悠閒自得、不好爭強、從容不迫的B型性格者。從心理機能角度劃分性格類型的學者較多。如瑞士心理學家榮格把人分為外傾型和內傾型兩類。英國心理學家培因和法國心理學家裡博根據認知、情緒、意志三種心理機能何者占優勢,把人劃分為理智型、情緒型和意志型。因人格分類的標準不一,各類型間有較多重疊。人格類型論者通常把人理解為完整的個體,並認為人格具有相當穩定的結構。但類型的描述因過分簡單化,易導致對人認識的不準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