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經濟法論

《人性經濟法論》,是 胡光志編著,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書籍。

圖書信息

作 者: 胡光志

人性經濟法論人性經濟法論
叢 書 名:2010-09-01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ISBN:9787511810359出版時間:版 次:頁 數:297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

內容簡介

《人性經濟法論》從人性角度解讀經濟法,試圖從法與人性的關係中找到經濟法新的理論支撐,分別從經濟法的人性基礎、比例原則司法適用的困境以及解決方法等角度,闡釋了人性經濟法的基本理論。本書論據翔實、說理充分,為經濟法研究開闢了新的路徑。

作者簡介

胡光志,法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導、經濟貿易法學院副院長,英國牛津大學訪問學者,西南政法大學歐盟法律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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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自序
導言:經濟法研究的一種新思路——經濟法的人性解讀
第一章 從人性到法律
一、人性內涵之解讀
二、人性品格之構成
三、從人性到人的本質
四、人性與法律間的淵源
第二章 民法與人性
一、民法是國家體制下第一次人性大解放的法律表彰
二、民法解放人性的思想技術: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分野
(一)兩個概念的分離——作為從家庭到國家之間過渡的“市民社會”
(二)兩個概念的對立——市民社會對政治國家的排斥
三、民法表彰人性的法律技術:從人格塑造到權利體系構建
(一)抽象人格——塑造“人”的民法技術
(二)權利的類型化與體系化——民法制度建構的邏輯主線
四、民法人性本質的回歸:對“物文主義民法觀”及“半拉子人文主義民法觀”的批判
(一)民法是“人”法——對“商品經濟法”、“財產法”等“物文主義民法觀”的批判
(二)民法是人性的譯本——對“‘半拉子’人文主義民法觀”的批判
五、民法運行中新的人性衝突與民法調適的局限
(一)實然狀態:民法運行中本旨與結果的人性悖論
(二)理論追因:“經濟人”與“看不見的手”的人性失落
(三)尋求出路:民法的“自救”及其局限
第三章 行政法與人性
一、行政法產生的人性基礎——群及人的社會性和自治性
二、行政法的人性使命——安全與秩序
三、行政法對人性的抑制——等級序位
四、行政法防止社會公共機構異化的基本方法——民主政治
第四章 經濟法的人性基礎
一、經濟法的理論支柱之一——市場失靈及其人性解讀
(一)現有“市場失靈”理論的梳理和評介
(二)市場失靈的根源——市場中的人性及其運動
(三)經濟法通過人性調適的方式克服市場失靈的思考
二、經濟法的理論支柱之二——政府失靈及其人性根源
(一)從人性之品格直面政治人的人性真實
(二)從政治人人性看國家干預經濟中的政府失靈
(三)人性經濟法克服政府失靈的路徑安排
第五章 經濟法的人性精神
一、法的精神的一般考察
二、人性經濟法精神的確立:人性和諧
(一)民法精神、行政法精神與經濟法精神
( )經濟法精神對民法精神與行政法精神的超越
三、經濟法人性和諧精神的展開
(一)法本位之和諧
(二)生存之和諧
(三)競爭之和諧
(四)分配之和諧
(五)發展之和諧
第六章 經濟法的人性價值
一、現行經濟法之價值觀及其檢討
二、人性經濟法價值之理論前提——“現實人”與“市場體”之假定
(一)民法“理性經濟人”假定遭遇的人性困境
(二)人性經濟法的兩個基本假設——“現實人”與“市場體”
三、人性經濟法價值之實踐基礎——新型人性衝突及其解決
(一)傳統公、私法運行中新型的人陛矛盾及其解決困境
(二)經濟法應對新型人性衝突的特有功能
四、經濟法人性價值及其展開
(一)經濟法人性價值的源起與含義
(二)經濟法人性價值的具體展開
第七章 人性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一、經濟法基本原則的諸種表達
二、人性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確立標準
(一)“人性”標準
(二)“經濟法”標準
(三)“基本原則”標準
三、人性經濟法基本原則的展開
(一)生存保障原則
(二)人性差序平衡原則
(三)平衡經濟發展原則
(四)制約國家干預原則
第八章 經濟法體系的人性解構
一、經濟法體系概念的解析
二、傳統經濟法體系理論的梳理
三、經濟法體系構建之不同理路
四、人性經濟法體系的構造
(一)經濟法的子部門及其亞部門的構成
(二)經濟法總則與經濟法各子部門法的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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