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

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

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是區人大常委會在街道的派出工作機構,向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同時接受街道黨工委的領導。

組織

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組成。設立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委員三至五人,原則由本屆人大代表中產生。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專職工作人員一至二名。

任免

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任免,由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名,常委會會議任免。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人員的任免,由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提名,代表聯絡室提請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批准。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空缺時,可由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指定代理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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