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1、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縣政府機關大院具體情況,研究擬定機關行政事務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3、負責縣政府機關大院國有資產(主要指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相關具體管理辦法,承擔產權的界定、變更、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和營運等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大院的統一建設及辦公用房管理、調配、維修。
4、負責縣政府機關大院工作秩序,做好縣政府機關大院安全保衛、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清潔衛生、綠化美化、水電管理及事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