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商品的價值實現的過程,也是是商品的使用價值得以實現的過程。商品是用來交換、滿足社會對特定使用價值需要的勞動產品。生產商品勞動的二重性決定了商品的二因素。使用價值和價值既是統一的,又是矛盾的。
商品作為使用價值,不是滿足生產者的個人需要,而是滿足別人,滿足社會需要的。使用價值又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商品生產者生產商品,只是為了取得價值,才生產使用價值。
因此,商品只有通過交換,達到消費者的手裡,他們的使用價值才得到體現。但是,商品在當作使用價值來實現之前,先要當作價值來實現。價值不能實現,商品生產者就不會相互交換他們的商品。商品在當作價值來實現之前,又必須先當作使用價值來實現,因為商品只有滿足社會需要,生產它們的勞動才能為社會所承認。
參考
商品流通
所以,一切商品都必須參加交換過程,通過交換,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才得以實現,商品內部所包含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矛盾才得以解決。有商品生產,就必然有商品的交換過程。隨著商品生產的發展,特別是在貨幣出現之後,商品交換都以貨幣為媒介,從而交換過程就轉化為商品的流通過程。商品流通是由出賣(商品-----貨幣)和購買(貨幣-----商品)這兩段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