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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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給付義務
次給付義務是由原給付義務的給付不能、給付遲延或者不完全給付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義務,或者是由於契約解除時所產生的回覆原狀義務。次給付義務是由於行使同時履行抗...
概述 區別 分類 主要情形 問題分析 -
契約義務
契約義務主要是契約當事人約定的義務,但現代契約法上的契約義務來源多樣化,導致違約責任概念的改變。傳統契約法認為僅僅只是當事人約定的義務才能稱為契約義務....
概述 淵源 內涵 特徵 締約形式 -
附隨義務
目前,各國立法對附隨義務並沒有明確規定其涵義,故學界對其表述也並不一致。附隨義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附隨義務包括先契約義務、契約履行中的附隨義務、後...
概念 理論基礎 曆法演變 責任形態 -
指示交付
指示交付是指標的物由雙方以外的第三人實際占有時,轉讓人將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標的物的實際交付。《物權法》第26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
簡介 成立條件 區別 -
觀念交付
觀念交付,是指動產占有在觀念上的移轉而非現實上的移轉。
概念 性質 立法價值 類型 法律規定 -
象徵性交付
在象徵性交貨方式下,賣方是憑單交貨,買方是憑單付款,只要賣方按時向買方提交了符合契約規定的全套單據,即使貨物在運輸途中損壞或滅失,買方也必須履行付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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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給付義務
主給付義務:指契約關係中所固有、必備的、自始確定的,並能夠決定契約類型的基本義務,如買賣契約中賣方的交付標的物、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
定義 特點 區別 關係 牽連性 -
民事義務
民事義務,是指義務人為滿足權利人的利益而為一定行為或不得為一定行為的必要性。其含義包括:(1)義務人必須依據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為一定行為或不得為一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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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交付條件
貨物交付條件是指國際貿易買賣契約中的交貨條款。此條款一般包括對交貨時間、裝運港和目的港、裝卸時間、裝卸費用,分批裝運和轉船以及運輸單據等內容的具體規定。
交貨時間 港口 裝卸時間 裝卸費用 分批裝運 -
股東義務
股東義務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應承擔的和股東權利相聯繫的義務。
內容 法律責任